信息编号: | 488145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江西 |
工程名称: |
江西吉安市施大壮复合肥、金庐陵有机肥采购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吉安市青原区政府采购中心询价函 编号:吉青采2011054号 序号 商品名称 型 号、规 格 数量 单价 金额 1 施大壮复合肥 硫酸钾、氮磷、钾含量各15% 12吨 区农业局 2 金庐陵有机肥 氮含量≥8% 30吨 区农业局 3 4 5 6 7 8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说明: 1、本次询价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税收等一切费用,为最后结算发票价。 2、请将报价单打印或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完整并在北京时间关 2011 年 11 月15日上午 9:00 点之前密封(或传真)送至吉安市青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业局六楼。 3、在投标人投报货物配置响应或高于要求配置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中标。 4、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由吉安市青原区财政局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额合同款。 5、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贰仟 元,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或电汇方式交纳。对于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的投标,我中心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拒绝。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到期无息退还。 6、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后,必须在一周内交货(交货地点:使用单位)。 7、售后服务要求:按厂家“三包执行”。 8、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是通过合法进货渠道获得,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9、预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日期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愈期不签订合同的,我中心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另定中标者,并保留追究因原中标者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的权利。 10、此询价函售价 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认现金付交纳未中标当场退回。(原已交保证金单位可冲抵本次保证金金额)。 名称:吉安市青原区财政局账号:36001451020050000446 开户银行:建行青原支行 11、采购中心联系人:小赖; 联系电话: 0796-8203626 。 |
报名期限: | 2011/11/9至 2011/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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