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494439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高邮市三垛镇通宝路、文汇路等改建工程、光明路改造工程、高兴东路两侧节能灯头采购的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工程编号 GYS201111004 工程名称 高邮市三垛镇通宝路、文汇路等改建工程、光明路改造工程、高兴东路两侧节能灯头采购 招标人名称 高邮市三垛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名称 扬州市星宇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高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自筹 工程地点 高邮市三垛镇镇通宝路、文汇路、光明路等6路,高兴东路两侧 工程规模 0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万元)计划发包时间 GYS201111004001高邮市三垛镇通宝路、文汇路等改建工程、光明路改造工程、高兴东路两侧的节能灯头采购 公开招标 89.50 2011-12-01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公告发布日期 2011-11-14 集中报名地点 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 集中报名日期 2011-11-18从8:30到17:00 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高邮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珠湖信用社 投标保证金帐号 3210843601201000029283 计划开工时间 2011-12-1 计划竣工时间 2011-12-30 公告开始时间 2011-11-14 8:3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11-11-18 17:00:00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其他条件 1、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选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路灯灯具生产或销售企业; 2)该类型灯具生产企业为在国内生产或销售满二年(含)以上; 3)该类型灯具具备具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2、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可选条件为: 3、请申请人于 2011年11月18日上午 8 时30 分至11 时 00 分,下午14时30 分至17 时 00 分,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资格预审。 4、报名及资审时须携带下列材料(本工程报名即资格审查): ①报名申请书原件;②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且授权书须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质量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 ④近2年类似工程业绩复印件(符合公告对应要求);⑤报名经办人和委托人与报名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单位为其正常缴纳近6个月来(以公告时间为准)的劳动保险证明、劳动保险手册或劳动保险金单的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实); ⑥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详见附件)、销售商提供灯具生产厂家对本工程投标的专项委托书原件(每品牌仅限一家)。 5、申请人报名资审的同时应提供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档案告知函》,未提供告知函的视为资审不合格。 6、各投标单位应认真对照以上条款,以便及时报名,资料不符合不得报名。以上资料8条的③④⑤⑥和9条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复核。报名、资审及开标地点为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时间、勘察及答疑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资审时项目委托人必须到场参加资格审查。 7、其他: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一正三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方法(低于成本的除外) 评标细则 高邮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高邮市三垛镇人民政府的高邮市三垛镇通宝路、文汇路等改建工程、光明路改造工程、高兴东路两侧(第二次公告)已经 邮发改[2011] 45、4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邮市三垛镇人民政府,该工程灯杆已经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现将该工程节能灯头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报名及资格预审。 2、扬州市星宇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高邮市三垛镇镇通宝路、文汇路、光明路等6路,高兴东路两侧 (2)工程规模: 480盏路灯灯头(采购),灯具要求为陶瓷复金属节能路灯 (3) 工程预算造价:上控价89.5万元(灯具要求及图形附公告后) (4)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1- 12-1---2011-12-30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标段的报名及资格预审。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选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路灯灯具生产或销售企业; 2)该类型灯具生产企业为在国内生产或销售满二年(含)以上; 3)该类型灯具具备具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可选条件为: 7、请申请人于 2011年11月18日上午 8 时30 分至11 时 00 分,下午14时30 分至17 时 00 分,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资格预审。 8、报名及资审时须携带下列材料(本工程报名即资格审查): ①报名申请书原件; ②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且授权书须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质量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④近2年类似工程业绩复印件(符合公告对应要求);⑤报名经办人和委托人与报名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单位为其正常缴纳近6个月来(以公告时间为准)的劳动保险证明、劳动保险手册或劳动保险金单的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实); ⑥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详见附件)、销售商提供灯具生产厂家对本工程投标的专项委托书原件(每品牌仅限一家)。 9、申请人报名资审的同时应提供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档案告知函》,未提供告知函的视为资审不合格。 10、各投标单位应认真对照以上条款,以便及时报名,资料不符合不得报名。以上资料8条的③④⑤⑥和9条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复核。报名、资审及开标地点为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时间、勘察及答疑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资审时项目委托人必须到场参加资格审查。 11、其他: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一正三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方法(低于成本的除外)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高邮市文游中路275号(建筑设计院旁)。 联系人:张士平 传真:84683793 电话:13328142255 84683793 邮编:225600 本公告时间:2011年11月14日至 2011 年11月18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三垛镇 联系人 范昌满 传真 电话 13901448239 邮编 225600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高邮市文游中路275号 联系人 张士平 传真 0514-84683793 电话 0514-84683793 邮编 225600 E-mail 资审文件一览 序号文件名称文件大小 1 灯具技术要求1.bmp 1618250 2 投标保 |
报名期限: | 2011/11/14至 2011/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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