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495828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大丰市南翔大道东段路灯、景观灯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大丰市南翔大道东段路灯、景观灯工程,已经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 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大丰市南翔大道东段路灯、景观灯工程 2.2工程地点:大丰市南翔大道东段(金丰路至五一河) 2.3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相关工程验收规范优良标准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政府统筹 2.6本项目计划开竣工时间:2011年12月10日至2012年2月10日 2.7标段划分: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 招 标 内 容 建设规模 投资额 1 路灯、景观灯 路灯208套、景观灯220套、中杆灯22套 约560万元 3、投标人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 三 级及以上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资格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授权委托书原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7)授权委托人及建造师的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本单位职工劳动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8)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请投标申请人于2011年11月14日至2011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本工程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评标法。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丰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杨同明 联系号码:0515-83284766 联系地址:大丰市常新南路163号 招标代理公司: 盐城市同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友龙 联系电话:13962093351 、0515-83939851 联系地址:大丰市飞达东路东方剑桥西综合楼 招 标 人(盖章): 招标代理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二○一一年十月一十四日 |
报名期限: | 2011/11/14至 2011/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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