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504062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将乐县金溪公园夜景灯具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将乐县金溪公园夜景灯具采购与安装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将发改投[2011]15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将乐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 ,招标人为将乐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将乐县金溪公园 2.2. 标的最高限价:设有保护价开标会上现场公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金溪公园夜景灯具采购与安装; 2.4. 交货期要求:中标人应保证业主工程进度要求; 2.5. 交货地点:金溪公园施工现场; 2.6. 工程建设规模:设有保护价; 2.7. 工期要求:总工期 30个日历天; 2.8. 工程质量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必须达到国家质量要求,并具有国家灯具监督检验 中心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的报告 ; 2.9. 本项目招标品牌名称:诺博尔(Nobei)、银雨(NEO-NEON)、胜亚(VAS)、奥迪(AD)、雅江光电(arctk)、东海龙、珠江(PR)、科锐(KRE)、乐雷、福日、卫天、海威、库伯 (灯具参详招标文件);防水电缆品牌名称:太阳牌、超阳牌、三红牌(所有的防水电缆、线管配件及零碎辅材等均必须符合将乐供电公司认可的质量品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及二级以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建造师(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1月22日至2011年 11月2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地址:将乐县锦秀江南小区303室(卫生局隔壁)(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份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开标前 ;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存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将乐支行; 帐 号:3500 1647 8070 5250 013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0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 12月 9日 15时 00分,提交地点为: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森大厦二楼)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将乐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邮编: 353300 ; 联系人: 程金斌 电话: 1395099248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建工程造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地址:将乐县锦秀江南小区303室卫生局隔壁) ,邮编: 353300 ; 电话:15159120157、0598-2326873 传真: 0598-2326873 ; 联系人: 齐先生 。 |
报名期限: | 2011-11-22至 2011-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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