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559052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计生浮雕制作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凤城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清城区凤城街计生浮雕制作及安装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项目编号:0851-1161QY09B384A)进行公示。
1. 本公示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采购内容、数量、完成期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数量 完成期, 最高限价 清城区凤城街计生浮雕制作及安装项目 一项 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 人民币26万元 3. 被邀请的供应商名称:清远市清城区有江雕塑艺术坊 4. 采购理由:本项目的计生浮雕是由清远市清城区有江雕塑艺术坊设计完成的,为了确保浮雕制作效果与设计要求保持一致,以及配合街道目前的计生宣传工作,确保浮雕快速并顺利地完成制作安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5. 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5.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即2011年12月14日至2011年12月20日止)。 7.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7.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1年12月14日-2011年12月20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7.3 供应商亲自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谈判文件,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7.3.1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7.3.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7.3.3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7.3.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3.5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购买谈判文件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谈判文件。 7.4 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5 谈判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份人民币150.00 元整,售后不退。 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凤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姓名:覃小姐 联系人电话:0763-3322 056 9.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清远分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方式:0763-3813 002-806 邮政编码:511500 电邮:inf@chinapsp.cn 传真:0763-3813 090 网址:www.chinapsp.cn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6838 10. 购买谈判文件账户: 收款单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凤鸣分理处(购买谈判文件开户行) 帐号:4400 1760 2070 5300 1194 (购买谈判文件账号) |
报名期限: | 2011/12/14至 2011/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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