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双流县文化旅游管理委员会委托,拟对双流县文化旅游管理委员会诸葛亮屯兵牧马山雕塑制作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CHQ20032011065 二、招标项目:双流县文化旅游管理委员会诸葛亮屯兵牧马山雕塑制作安装采购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次拟采购诸葛亮屯兵牧马山雕塑制作安装一组。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 2、企业经营范围须具有城市雕塑设计、制作安装及施工等内容;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08-2010)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社保缴费清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近二年(2009-2010)内成功完成的三个与本项目类似室外雕塑作品,提供合同(合同金额须在500万以上)复印件及实物照片(验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8、具有丰富经验的雕塑工程施工技术人员及设备。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有效的《全国城市雕塑设计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施工人员应是具有三年以上大专学历的雕塑专业人员,或有五年以上从事雕塑工作的职业人员(提供证书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提供设备证明资料); 9、非本地工商注册的供应商在成都市须设有分支机构; 10、投标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证明材料。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1年 12 月 22日至2011年 12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在双流县棠中路二段二十五号持公告第五款要求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或从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下载的“介绍函”。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 1月 10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成都市东大街紫东楼段11号东方广场A座907室。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东大街紫东楼段11号东方广场A座907室 邮 编:610061 联 系 人:陈珊珊 联系电话:028-84455700 传 真:028-844555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