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淮安市路灯管理处的漕运西路、通甫路南延和海天路路灯工程灯杆灯具采购已经淮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国有,现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江苏阳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一标段:漕运西路(人民路~西安路)、二标段:通甫路南延(宁连路~淮范路)、 海天路(风里路~翔宇大道); (2)工程规模:一标段:造价约100万元、二标段:造价约120万元; (3)计划采购日期:2012年5月。 4、招标范围:本招标工程共分 二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一标段:漕运西路(人民路~西安路)灯杆灯具采购; 二标段:通甫路南延(宁连路~淮范路)、 海天路(风里路~翔宇大道)灯杆灯具采购。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二个标段的投标,并注明申请的标段,但每位投标人仅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注册资金 17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2011 年销售额 4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5)持有国家相关产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6)投标人必须是灯杆和灯具的生产商; (7)企业业绩:从2011年以来一个单项销售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项目; (8)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9)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具体详淮检会〔2011〕3号文《关于在全市招投标领域引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的通知》); (11)其它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注:资格预审过程中申请人必须现场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核验,否则不予认可。不接受公证处出具的公证材料。 6、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超过9家,则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规定,通过“随机抽签法”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中确定9家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家,则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随机抽签的时间待资格预审结束后另行通知,随机抽签地点为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7、请申请人于2012年 3 月 23 日至2012年 3 月 29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时投标单位需现场缴纳100元资格预审文件费。 8、已办理加密锁的投标企业不再接受现场报名,未办理加密锁的还需携带有关资料(详见淮住建办【2011】75号文件内附件材料,可登录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网上报名”查阅)到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现场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报名和资格预审时必须是本单位交易员办理。 9、现场报名时还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和交易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10、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1)申请截止时间为2012年 4 月 10 日 下 午 2 时 30 分,地点为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三 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11、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2、招标人地址:淮安市北京北路1号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0517-86285088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淮安市苏州路8号 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0517-83710577、83719033 13、本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12年 3月 23 日至2012年 3 月 29 日。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招标人:(盖单位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栏: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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