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698612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徐州市潘安湖湿地公园环境综合改造工程项目(310国道及利大路路灯工程)路灯采购与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徐州市潘安湖风景区管理处建设的徐州市潘安湖湿地公园环境综合改造工程项目(310国道及利大路路灯工程)已按规定办理发包初步方案备案,现进入招标阶段。本工程采用BT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二.徐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潘安湖310国道及利大路 (2)工程规模:造价约260万元 (3)招标范围:路灯采购与施工 (4)工程标段划分:本工程按一个标段招标 (5)计划开工时间:预计2012年4月 (6)合作建设模式 本项目采取“建设—移交”的方式实施:合作建设单位按照要求自行筹措资金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工程决算审定价,招标人进行回购,回购期3年。建设期不计利息。 项目前期费用、征地拆迁补偿费用、设计费、监理费等不列入本项目建设总费用范围。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3)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4)能提供满足针对本项目建设资金要求的融资证明,包括资本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的评定、企业近年财务状况、贷款承诺书、银行授信等原件; (5)投标单位必须到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无行贿受贿证明;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报名前,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或电汇(必须从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至 徐州市贾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区住建局二楼),由财务室开具证明,持有证明方可参与报名。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肆万元人民币 。 收款人:徐州市贾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贾汪信用社 账号:3203050201201000038795 开户行:建设银行贾汪支行 账号:32001718836052503058 或开户行:工商银行贾汪支行 账号:1106021219210060905 3、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徐州市贾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区住建局二楼)退还其本单位银行汇票; 6、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区建设局备案后,及时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7、 资格预审合格或确定入围单位的银行汇票将被入账,由徐州市贾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六、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原件: 1、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 6、注册建造师本人安全考核证书原件(B类); 7、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或“进徐《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工程登记表(单项)”; 8、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9、未在徐州施工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在徐州施工过的投标单位(在徐施工过的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证明)可以携带加盖公司鲜章的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0、未在徐州施工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经办人、拟派注册建造师、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同时提供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的《上岗证》原件,《上岗证》上的企业名称必须是投标企业名称(在徐施工过的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证明)。 11、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及经办人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12、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13、能提供满足针对本项目建设资金要求的融资证明,包括资本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的评定、企业近年财务状况、贷款承诺书、银行授信等原件。 以上2~13项内容除在报名时交验原件外,另在《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和副本内分别装订复印件。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资料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本次投标,招标人杜绝挂靠单位的投标报名。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进行实地考察或当面洽谈,有挂靠嫌疑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法规严惩。 如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相关招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活动。 七、请申请人于 2012年4月10 日至 2012年4月16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到徐州市贾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贾汪新城区原传世经典小区售楼中心)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日期为2012年4 月16 日17时。 八、请申请人于 2012年4 月17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点 30 分,下午14 时 30 分至17点00分到徐州市贾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贾汪新城区原传世经典小区售楼中心)报名及校验原件,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件。 九、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的规定,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从中确定不少于9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十、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本工程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商务标70分,技术标20分,业绩10分。 十二、招标人:徐州市潘安湖风景区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玲 电话: 13814447877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2年4 月10日至2012年4 月16日。 徐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报名期限: | 2012/4/10至 2012/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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