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857152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四川 |
工程名称: |
四川川乐市中区农业局农药和化肥采购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第一章 询价公告 乐山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下称采购中心)受托,就市中区农业局农药和化肥采购进行询价,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其编号:市中区农业局农药和化肥采购(szq-hwcg-12033) 二、项目内容: (一)、技术要求 40%氯虫噻虫嗪水分散粒剂:4克/袋,共计2200袋;75%三环唑可湿性粉剂:20克/袋,共计2200袋;25%尿素型复合肥:N:P:K=15:5:5,共计30吨。要求提供产品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报价人鲜章) (二)、商务要求 1、项目完成时间: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的10个日历日内;地点:市中区青平镇、安谷镇。 2、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1)、所有设备均质保期不低于厂家或是国家行业标准,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须免费包修或更换。 (2)、成交人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后,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排除在2个工作日内,若需更长时间,成交人须提供备用设备或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3、验收办法: (1)、采购人对所交货物依照询价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现场验收,质量达到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2)、采购中心、财政采管科认为有必要将对所交货物进行随机抽查,如有不符合要求的,除不支付货款外,还将对成交人采取没收保证金、禁止1-3年内参加我区政府采购等方式的处理。 4、货款支付:本项目无预付款。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5、报价要求:包含货物本身及其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相关税费等所有费用。 三、项目最高限价:83900元。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及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之二十二条规定; (二)提供的证明材料: 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国税税务登记证、地税税务登记证。 五、供应商报名: 1、时间:2012年5月14日至2012年5月16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乐山市春华路南段422号,工行二楼,下同)。 3、询价文件:200元/份。询价文件售后不退,也不得转让。 4、在购买询价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前述材料验原件,收加盖报价人鲜章的复印件。(另请购买文件时自带U盘拷贝询价文件) 5、被询价供应商的数量:三家以上。 六、报价保证金 报价人应向采购中心提交报价保证金(现金)人民币2000元整,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递交。 七、递交报价文件: 1、时间:2012年5月18日下午2时30分,过时拒收。 2、地点: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的同时将组织资格审查及现场询价,请各报价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参加。 八、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与乐山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 联系人:吴女士 罗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833-2193260 |
报名期限: | 2012/5/14至 2012/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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