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951676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太仓市广场雕塑设计、制作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受太仓市明德高级中学委托、经太仓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012年352号审批单批准,我中心现对其拟采购的广场雕塑设计、制作及安装项目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标,确定TZCG2012044号标书的最终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本次招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TZCG2012044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清单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太仓市明德高级中学广场雕塑设计、制作及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含)的独立法人企业; 3、投标人具有相应的雕塑设计、施工能力,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雕塑设计及施工的内容; 4、投标人3年内承接过合同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历史文化和人物题材雕塑。 四、标段的划分 本次采购标的物不分标段,各投标商须对标的物的全部进行投标。 五、时间及地点安排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2日15:30时截止(北京时间),逾期后果自负;请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前来报名(tczfcg01@126.com),邮件中必须包含单位全称、所报项目名称和编号(TZCG2012044)、联系人姓名、联系人随身电话、单位电话、企业简介(WORD文档)、电子邮箱地址等,邮件主题格式“TZCG2012044-XXX公司”; 未报名、逾期报名者不得前来投标,报名的供应商请查收报名邮箱内的回复邮件,否则后果自负; 2、标书发售及补充文件发布信息: 自公告之日起,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请自行从苏州政府采购网上 有关本次招标的补充文件均为该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响应供应商随时关注该网站的信息,我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3、资质审核:开标时投标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备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身份证。开标时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的, 可提前携带相关原件资料到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预审,并须在开标时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以上要求的资料原件,请务必携带,未按要求携带或资质不符者,我中心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答疑(现场踏勘):投标单位应在勘察现场时间:2012年7月3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自行至项目现场进行勘察,了解设计要求、安装范围及所须辅材内容,在报价中一并考虑。否则,在中标后,不得提出因满足业主提出的现场需要而增加费用的申请。(现场勘查联系人:沈老师 电话:13862281605) 答疑自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7月4日16:30时前(北京时间),请有疑问的供应商将疑问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我中心,中心统一答复,逾期提出的疑问我中心将不再受理; 5、标书接收时间:2012年7月18日13:30~14:00时(北京时间),标书接收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14:00时整(北京时间); 6、开标时间:2012年7月18日14:00时整(北京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者,标书一律不予接收,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7、答疑、投标及开标地点: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3楼第2或第3开标间(太仓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内,开标当日我中心将对具体开标间进行明确,请留意当日3楼电子大屏幕提示信息或与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咨询)。 8、特别说明:如投标报名响应的供应商不能按要求前来(或放弃)投标,请最迟务必于开标日前一天电话(书面)通知我中心相关项目负责人。否则,因诚信原因,可能会影响到该投标人以后在我中心类似项目的投标。 五、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开标前请在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3号楼4楼3411室,0512-53517828)办妥;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没有中标者在开标结束后退还(如款已缴至我中心账户的,则我中心凭加盖投标供应商财务章的收款收据退款); 2、履约保证金:按中标合同总金额的5%,在中标者履行完全部中标合同义务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凭加盖投标供应商财务章的收款收据退款); 3、缴纳方式:本地投标者用转账支票,外地投标者宜用银行汇票(或电汇),拒收现金。 户名: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489758214425 开户行:中国银行太仓新区支行 六、本次项目最终解释说明权归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七、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点: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4楼3407室(太仓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内) 联系人: 屈志强 顾红飞 电 话:0512- 53512539 传 真:0512-53529857 53545432 53512539 |
报名期限: | 2012/7/2至 201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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