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谈判邀请函
编号:SZSD2012-CL-T-005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受苏州市沧浪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垃圾收集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具有以下资格的企业参加本次采购谈判,请有意参加竞标的企业自谈判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4:00时到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3楼)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现将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谈判供应商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建筑装饰资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企业法人;投标人必须是产品生产厂家;并在安装、调试、维护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工程实例;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7)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2、请各投标人做方案前到现场勘察,报名时凭现场勘察回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二、采购内容:
技术要求说明:
序号 |
桶数量 |
数量 |
立柱外包长度 |
高度 |
顶棚尺寸 |
备注 |
1 |
4只桶 |
20个 |
4.2米 |
2.4米 |
4.8米×1.5米 |
1.桶的大小分240L和120L,净宽分别是55cm和45cm左右;
2.安装前需拆除原有垃圾房并清理垃圾;并对周边环境进行修复。
3.开挖污水管道上需恢复原有路面;
4.平面图详见招标文件附图;
5.由于各选点周边条件不同,。
因此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必须踏勘现场再予以报价 |
(1) 镀锌钢管立柱方型10cm*10cm,壁厚为3.0毫米;4cm*6cm镀锌管,壁厚为2.0毫米。均为国标。
整体框架烤漆。
(2) 立柱外包2cm(厚)×12cm(宽)×220cm(高)俄罗斯樟子松。
(3) 顶棚框架材料为4cm*6cm镀锌管,四角进行圆弧处理。底层板材为5mm白色亚克力板,顶面需进行铝塑板封闭处理。
(4) 立柱基础为50cm*50cm*50cm混凝土。
(5) 设置污水井一座30cm*40cm*30cm,铺设直径为110mm公元牌UPVC管,长度3米。
(6) 地砖采用防滑地砖贴面,尺寸见图;地砖采用深色(600mm*600mm),围边采用240mm*50mm青砖贴面宣传版面为50cm*70cm,四块;内容统一确定;5mm雪佛板,进口户外写真,5mm透明有机板,工艺车边以250元/块计。
(7) 所有钢架镀锌构件应在构件上进行喷砂表面处理,外表为户外全聚脂静电粉末喷涂
(8) 中标方须向垃圾棚设计方支付中标价格3%设计费。
(9) 投标前需统一现场勘查,以采购方现场勘查后签字或盖章为准,并将原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10) 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标的物的技术要求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不得出现负偏离。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各种产品的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3、样品:
(1)样品为以上技术要求中数量为4的垃圾桶一只。实样容积及其他主要性能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或未提供实样的单位样品分不得分。(尺寸详见技术要求)
(2)各响应单位出样的样品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至开标现场。
四、说明:
1、投标人若有漏报内容,无法实现技术需求及设备的正常运行,由投标方负完全责任。
2、投标人所投产品应能够至少达到以上技术参数要求,同时明确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安装尺寸、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以及使用的材料的清单,同时明确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并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书。保证产品不存在因材质、设计、制造等问题所引起的缺陷,否则厂方应无偿予以纠正;
3、投标人必须承诺响应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对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4、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包括全部标的物和辅助材料、人工、机械、运输、仓储、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
5、竣工期限:成交后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6、交货及安装地点:苏州市沧浪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指定地点。
7、验收:
A、中标单位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产品;中标后标的物将交市级质检部门进行破坏性抽样检测,抽检率不低于3‰ 。发生的质检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B、标的物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及包装。所有标的物和附(配)件应符合其规定的性能,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制造厂商。成交供应商对质量问题负责包退、包换和包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C、验收标准:按本招标文件、中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及行业相关标准为准。
D、验收期限:经采购方验收使用合格后十五天内。
8、经双方验收之日起为质量保证期开始;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地点: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
时间:2012年7月10日下午1:30整
六、谈判程序:
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携带谈判文件、保证金收据及身份证明准时参加,过时作弃权处理。
1、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谈判文件、保证金收据原件及身份证明原件按本次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并递交谈判文件,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能准时到期场,其谈判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由谈判供应商抽签决定谈判次序,并分别进行谈判。
3、谈判小组审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此响应评判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
4、供应商代表介绍产品性能、方案实施、质量及专家提问;
5、进行价格商讨、售后服务商讨、商务条款商讨;
6、供应商单位最终报价;
7、最终报价超财政预算者不成交;(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8、谈判小组经过与供应商一轮的谈判根据谈判供应商的承诺、响应程度和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在最后一个供应商谈判完后十五分钟内交纳承诺函,如未按上述时间交纳的承诺函将作为自动放弃此次谈判)进行综合评定。
9、采购单位根据谈判小组评定的名次,经审查合格后以名次排列在前的确定预成交供应商并宣布预成交单位的最终报价。
七、谈判参加人员及谈判小组的组成:
谈判组成人员由采购单位代表、专家评委、招标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管理处代表组成;
八、谈判响应文件组成:
1、提供谈判声明函等资料(见附件格式表格);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只须带身份证明原件);
4、质量保证期限和售后服务承诺(包括服务响应时间,设备维护方式和时间等);
5、报价表,须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见附件格式);
6、上述各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7、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注明:谈判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邀请函编号。
8、招标文件规定和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九、成交原则:
1、本次谈判评标在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的基础上,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若产品的质量和服务不一致时,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由谈判小组成员组成评标委员会,按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本次谈判的成交供应商。
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人的标书技术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评委人数在3人以下(含3人)的,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得分。
十、有关说明:
1、保证金:(须在开标前12小时到账)
(1)谈判保证金: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600元整,若未成为成交供应商,该保证金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且在供应商向保证金收取单位开具等额的收款收据后7个工作日内由保证金收取单位全额返回(不计息),若为成交供应商,该保证金在供需双方合同签订生效、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且在供应商向保证金收取单位开具等额的收款收据后7个工作日内由保证金收取单位全额返回(不计息),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除供应商按规定应向其交纳而未交纳的服务费或违约金。
(2)保证金交纳账号: 账户名: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发银行苏州分行金阊支行 账 号:89060154800000158
(3)成交服务费帐号:(在签订合同时按成交金额的0.6%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账户名: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实业银行苏州支行 账 号:7017323010182600103353
十一、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标的及数量:谈判确定的成交品牌及型号;
2、合同成交价:谈判确定的报价;
3、售后服务:标的物设备及安装项目提供原厂质保1年、终生维护服务。在质保期内上述所有服务及零部件更换、运输等一切相关费用均为免费; 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为保证垃圾收集亭的完好率和维修服务及时性,中标单位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方式在半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解决使用单位提出的维修要求,并保证每月一次巡检,并接受采购单位的考核。
4、竣工时间:成交后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5、交货及安装地点:苏州市沧浪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指定地点;
6、交货方式:最终供货合同应在交货前向采购方提供交货计划,运输保险和装箱费用由最终供货公司承担;
7、验收标准:按邀请函、响应书的标准;
8、付款方式:标的物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凭验收单以及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原厂商售后服务证明函和需由乙方提供的其他资料,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余10%如无质量问题,在验收合格一年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的7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9、质量、服务要求:
(1)成交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成交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确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成交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成交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根据采购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方并提出索赔;
(2)伴随服务: 成交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标的物的现场安装、集成、启动、调试、监督;提供全部的技术资料(测试报告、各项测试数据、产品合格证书等);提供标的物的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需的工具;在合同规定的质保期限内现场提供储存设备的配置更改、调试服务;对采购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内;
10、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在合同生效后,采购方要求退货的,应向成交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成交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采购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采购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成交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成交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 成交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采购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方有权要求成交方补足。成交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采购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采购方仍需求的,成交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采购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3)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
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1、谈判文件以及响应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二、综合说明:
1、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第八项单独制作《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谈判报价所报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并符合运行要求的所有设备、辅助材料、人工、机械、运输、存储、安装、调试、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利润及质保期间一切费用等;
2、谈判文件中须注明产品品牌型号、生产厂家,若谈判文件中未注明产品品牌及生产厂商,此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3、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应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4、响应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5、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公司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公司的书
面材料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一)招标代理机构:
1、联系电话/传真:(0512)65201419/65208591 联系人:陆萍 潘凌
2、联系地址:苏州市竹辉路358号
(二)采购单位:苏州市沧浪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联系电话:65241030 联系人:蒋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