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959903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安徽 |
工程名称: |
安徽市住建局垃圾装载车、保洁车、垃圾桶公开询价函 |
工程简介: |
我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现以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购买以下货物,欢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并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生产企业积极参与。现将有关货物采购事项说明如下:
一.货物需求
1.货物清单
包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数量 单位 备注 第 一
包
1 垃圾装载车(ZL928型) 整机操作重量不低于5500kg额定载重质量:2800 kg 额定斗容量:1.5m3 额定功率:75kw 卸载高度:3200mm 最大掘起力:75kn。四轮驱动 3 辆 厂家实行三包服务 第 二
包
1 垃圾桶 240l草绿色采用100%高密度聚乙烯(HDPE)制造,全新熟料,整体重量不低于13kg 600 个 报价人必须是以垃圾桶生产为主的厂家,具有一定规模的垃圾桶生产线,采购人 有权进行实地考察。
2 果壳箱 钢木结合(双筒) 68×40×90cm钢板厚度1.5mm
20 个 3 保洁车 钢板三轮保洁车900×750×480mm钢板厚度1.2mm,主管无缝钢管直径38mm 34 辆 2.质量要求
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正宗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供货时必须并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货物完好,物品配件齐全。
3.质保要求
质保期限如果没有明确要求的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
4.交货时间
中标后货物在30内完成配送。
5.保证金要求:
天长市住建局垃圾装载车、保洁车、垃圾桶公开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第一包人民币 肆千 元,第二包人民币叁千元 ;信用保证金每包壹万元 。上述保证金必须在2012 年 7月 10日17 时00分前从投标人账户转入至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账户,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开标时由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宣布交纳情况。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报价无效。保证金交纳地点及方式如下:
(账户一)收款单位: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天长三圣支行
帐 号:1313202009026481808
(账户二)收款单位: 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天长支行
银行账号: 34001737108059556666
(账户三)收款单位: 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邮储银行天长支行
银行账号: 100370045380016666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住建局垃圾装载车、保洁车、垃圾桶公开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定采购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须在签订合同前一天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未中标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6.付款方式
货物完成配送安装,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凭纳税人所在地税务机关领取的税务发票,一周内办理全额货款结算。
二.报价函构成及要求 A.构成: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章的有效报价(单价、合计价,加盖公章)。
2.企业相应经营范围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加盖公章)。
3,第2包投标人提供垃圾桶检测报告:提供投标产品合格质量检测报告及破坏性试验报告。
4.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5.产品必须提供详尽的产品技术参数说明(或介绍彩页)。
6.投标单位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以及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7. 近两年内安徽省内类似项目的销售业绩合同。
8.以上各项构成要求原件备查。(原件请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否则视为投标文件不合格,资格审验完毕,原件即可退回)
B.要求:
1.本次询价一项品牌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 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产品运输、安装、调试、税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3. 报价时报价人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4. 该项报价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该报价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5.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报价函采用密封递交,盖章报采购交易中心,封口加盖骑缝章。
7. 本次公开询价在报价前不接受报名登记。招标文件费用每包150元,在投标人递交标书时现场缴纳,否则不予接受标书。(售后不退)
三.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及要求 招标人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成立评标小组。评标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由评标小组确认报价人提供货物的数量、质量和服务均符合采购要求后按报价由低到高的原则,推荐有排序的三名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将由评标小组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明显高于最高限价,则由招标人宣告招标失败。
2、该项报价一经评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该报价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本次询价所确认的材料供应商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南昌世纪园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
5. 供应商可对一个或多个包号进行报价,报价时需将各包号分开,并在密封函外标明包号。每一包号分别确定一名中标人。本项目第一包预算为39万元,第二包预算为26万元。报价人的报价均不得高于单项分包预算;如报价低于成本价报价人不能说明合理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报价无效。 6.各潜在的投标人在递交保证金时请慎重考虑,凡缴纳保证金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开标会议、不递交投标文件的,将视为干扰招投标秩序的不诚信行为,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四.报价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本次公开招标在报价前不接受报名登记。
时间:报价人需在2012年 7月 11日 9时 00分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地点: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第二开标室(一楼开标大厅旁)
五、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废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人改变或遗漏材料规格品种的。
5.投标函总报价与投标报价表总报价不一致的。
6.投标总报价高于(含等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投标报价修正方法:数量与工程量清单的数量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为准,并修正总价;数量与单价乘积总价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按上述方法修正(经投标人确认)后的总价作为评标的依据,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按废标处理。
六、其他事项:
1.如报价人未达到开标规定的3人以上,招标人申请经招标局同意可以现场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如谈判失败,则进行二次公开询价采购。
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投标保证金已足额交纳;2、投标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报价人应自行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己承担。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报价人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报价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3.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4、当第一中标候选人因弄虚作假不能确定为供应商或不能履行合同,材料供应未能按原计划进场,延误时间超过48小时或进场材料因规格、质量达不到招标要求标准而导致退货机率太大而影响施工进度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作为对因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时招标采购人的合同价差损失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中标候选人亦发生第一中标候选人上述行为的,同样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以此类推。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全部完成,经业主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5、供货及施工现场地点:天长市住建局指定的施工现场
6、采购函答疑及澄清: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报价截止日3日前将疑问内容以传真形式发送至0550-7044978 张荣昊(天长市招标采购管理局),招标单位联系人:陈叶强 0550-7315472 ,采购人将在开标截止日2日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天长市招标采购网(www.tczbcg.com)上予以公告,请各位报价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报价人自负。如果投标人在质疑答复截止时前未对本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视为充分了解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开标后不得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或条款提出质疑。 |
报名期限: | 2012/6/29至 2012/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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