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965478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山东 |
工程名称: |
山东嘉祥县石雕广场亮化灯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嘉祥县政府采购询价表---嘉祥县石雕广场亮化灯具采购 一、采购人:嘉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采购监督机构名称:嘉祥县纪委、嘉祥县检察院、嘉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华安泰恒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项目名称:嘉祥县石雕广场亮化灯具采购 五、项目编号:SDHATHXJN2012-001(X) 六、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嘉祥县石雕广场亮化灯具采购,包括LED扁 三、高钠泛光灯、地埋灯、防水线型灯、台阶内嵌灯、绿卤泛光灯、LED地埋灯、发光地砖、金卤泛光灯、电缆等采购项目。主要技术要求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备注: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商,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供应商须具备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5)供应商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影响本项目合同货物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公开报价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报价文件中须提供以上证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以上全部证件须提供原件,未提供及缺项者不予评审)。 二、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92300元; 三、供应商不可拆包响应,且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 四、供应商报价时须注明所报产品的详细品牌、型号及配置;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中应包含运输、装卸、铺设、安装、调试、税金及其他费用; 五、报价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报送; 六、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30天; 七、交付使用时间:7天; 八、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交报价保证金6000.00元; 九、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时须同时提供报价保证金; 十、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 十一、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扣除代理机构服务费,交纳公证费、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二、履约保证金 (1)本次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0%。 (2)履约保证金应在签订合同前以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 (3)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三、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货物类标准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十四、公证费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按成交总金额的1.5‰向公证机关交纳公证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十五、 设备供货完毕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70%(成交供应商在第一次付款时须提供全额发票,),余款在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如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十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公开报价时间:2012年 7月 4日 上午09︰30(北京时间)地点:嘉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楼会议室 十七、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联系人:杜主任 联系电话:1537656087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尹璇 联系电话:0537-2967759 2968859 传 真:0537-296775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济宁市琵琶山路任城供销社五楼业务部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 |
报名期限: | 2012/7/3至 2012/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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