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985996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江西 |
工程名称: |
江西宜春市外环北路延伸工程明月山机场道路A线双臂道路路灯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宜春市外环北路延伸工程明月山机场道路A线双臂道路路灯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宜春市外环北路延伸工程项目部、中冶天工上海十三冶江西分公司的委托,现就宜春市外环北路延伸工程(明月山机场道路A线)双臂道路路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经营资格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厂)商报名参加。 1、项目编号:JXYYXQCG-2012-38 2、项目名称、数量、技术参数:(技术参数及数量详见第三部分采购清单)。 宜春市外环北路延伸工程(明月山机场道路A线)双臂道路路灯采购项目采购清单 序号 项目编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功能要求 备注 1 JXYYXQCG-2012-38 12米双臂(高低臂)路灯,H=12米 杆 403 见附后综合说明 配400W+150W钠灯路灯光源电器,同时需配备灯杆内置线及其它配置附件、材料。光源参考品牌:三乐、飞利浦、1923、上海亚明。本项目为供货项目,不含安装。 备注: ⑴,投标人投标时应参照灯具、灯杆图纸自行深化设计提供实物样品,并现场亮化演示; ⑵,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若涉及专利使用权权益,应向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提供专利使用权相关证明文件并作书面针对本项目及本项目所涉及的全段道路(含延伸道路)路灯采购安装工程中自动放弃专利使用权权益声明,否则视同无效投标; ⑶,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若涉及专利使用权权益,未向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提供专利使用权相关证明文件和书面专利使用权权益声明的,视同在本项目及本项目所涉及的全段道路(含延伸道路)路灯采购安装工程中主动放弃专利使用权权益。 3.项目预算:人民币104.78万元; 4、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生产许可证(经销商投标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红章),经销商注册资金需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生产厂家注册资金需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以上,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7)提供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原件); (8)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9)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光源电器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测部门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 1)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投标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红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所投产品光源电器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测部门产品检测报告、投标保证金进账单,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凡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会现场均予认可,其中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测部门产品检测报告可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资格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备查,凡提供的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 2).投标时技术商务标、资格标、价格标分别装入单个文件袋密封并在文件袋右上角分别注明技术商务标、资格标、价格标字样,其中技术商务标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资格标一式三份、正本一份 、副本二份;价格标一份。投标报价必须单独密封装袋,不得混装或合装在技术商务标、资格标标书中,否则,视同无效投标。 5、评标方法和原则: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份,售后不退。 7、报名办法: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宜春市政府采购网或宜阳新区网上下载标书,也可到宜春市宜阳新区政府采购大厅(宜阳大道60号铂铭瀚对面原宜春市教育局七楼)和宜春市高士路131号(银泰广场)江西德龙招标代理公司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现场报名时间为: 2012年7月12日至2012年7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拟投标人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请于开标前到江西德龙招标代理公司登记或将有关信息(投标人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文件编号、项目名称等)传真发至江西德龙招标代理公司进行登记,否则恕不以书面、电话、电传等方式直接告知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相关事宜。网络报名的投标人必须于开标30分钟前缴纳报名费,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交报名费的投标人投标。 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圆整).必须采用银行转帐方式,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 保证金银行户名:宜春市宜阳新区财政局 保证金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宜春市宜阳大道支行 保证金银行账号:100492890170010001 9、投标须知: 9.1、供货期限:自合同签定起15个日历日起开始供货至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 9.2、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供货,货到现场7个工作日内付至总合同价的60%;经采购人指定的安装单位安装完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至总合同价的80%;供货单位、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并邀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参与货物验收,经货物验收合格并将经甲方签字盖章的《货物验收单》提交给宜春市宜阳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15个工作日内付至总合同价95%;余5%货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1年后1星期内付清。 9.3、本项目供货报价中应包括以下费用:货物费、运输费、装卸货、税费、零配件费、货物的备品备件、附件费、现场配套服务费(甲方按2%计收)及中标中介费(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依照相关规定超出1.3万元时按1.3万元收取)等费用。 9.4、投标人应负责对所投产品进行供货,直至验收合格;投标人应负责对所投产品及服务至少免费质保一年。 9.5、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正规厂家产品,其产品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等。 9.6、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方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将符合资质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单独装订,与其他投标文件分开密封,并予以“资格标”注明,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9.7、履约保证金:中标方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无违约行为,待采购人对货物验收合格签署《货物验收单》并报宜阳新区采购办备案后10天内退回。 9.8本次所投货物设定为一个包,投标人应考虑自己的供货能力进行投标。投标单位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必须是具有设计、制造、售后服务为一体的灯杆生产企业,能满足本次招标采购清单所有货物的生产供货、售后服务能力,且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投产品灯具样品(开标时将亮化演示),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9.9投标人必须独立响应招标,一旦中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否则,作废标处理。 10、其它条款:投标单位要求填写好分项报价、总价及采购人部分末注明的材料参数【开标一览表(凡涉及投标报价的)应单独密封好装入投标书内】。 11、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春市宜阳新区政府采购大厅(宜阳大道60号铂铭瀚对面原宜春市教育局七楼) 12、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12年8月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3、开标时间:2012年8月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4、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0795-3233998 13319341110 联系人:黄先生 采 购 人 联系电话:18607057711 联系人:刘先生 15 、发布招标公告后,招标人如需更正招标文件及其内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公告公布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发布网上更正公告。 17、发布招标公告后,招标人如需变更招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公告公布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日发布网上变更公告。 18、本次公开招标开标后,招标人对经专家评委审核后的综合得分情况汇总后,须在开标会现场按得分高低依次排序公示前三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19、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如发现所投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存在倾向性或歧视性条款,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七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包括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否则,逾期不予受理并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一切内容。 20.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阳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795-3259828 |
报名期限: | 2012/7/12至 2012/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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