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997253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四川 |
工程名称: |
四川南部县升钟湖钓鱼故事系列雕塑制作及安装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投标邀请 南部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南部县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拟对“南部县升钟湖钓鱼故事系列雕塑制作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南政采招〔2012〕23号。 2.项目名称:南部县升钟湖钓鱼故事系列雕塑制作及安装项目。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项目简介:钓鱼故事系列雕塑24个(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雕塑设计制作及安装资质的合法供应商。 5.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设备和技术能力。 5.4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5.7特殊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城市雕塑许可证;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全国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同时具有三年以上雕塑专业从业经验(业绩需提供作品实景照片或其它证明材料);雕刻技术人员必须具有高级工艺美术师或城市雕塑设计资格证书; (3)提供近三年(2010年至今)在省内独立从事过单项金额在40万元以上的雕塑工程(人物、景观雕塑)业绩证明。 5.8承认满足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2年7月23日至2012年7月27日18: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例外)在南部县政府采购中心发售,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亦不得转让)。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的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需提供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的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1)购买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本项目); (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和城市雕塑许可证。 7.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8月7日15:3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传真的投标文件。 9.投(开)标地点:南部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南部县县城益民街34号3F。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0.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2012年8月3日16:00时前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谢绝现金缴纳)向南部县政府采购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请注明“xxx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 收款单位:南部县政府采购中心 帐 号:51001737536059580916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部支行 11.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凭报名缴费凭证向采购单位索取设计图纸,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开标前自行到现场考察(费用及安全自负)。 12.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13. 采购人:南部县文化馆 地 址:南部县县城红岩子西段88号 联系人:陈尚刚 联系电话:18990757576 14.集中采购机构:南部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南部县县城益民街34号3F 邮 编:637300 联 系 人:雍先生 王女士 王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817-5580916 0817-5668966(报名)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
报名期限: | 2012/7/23至 2012/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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