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2018年春季北部重点生态治理恢复区域造林绿化工程 泾阳县2018年春季北部重点生态治理恢复区域造林绿化工程泾阳县2018年春季北部重点生态治理恢复区域造林绿化工程 2018年02月23日
泾阳县2018年春季北部重点生态治理恢复区域造林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泾阳县农林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泾阳县2018年春季北部重点生态治理恢复区域造林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泾阳县2018年春季北部重点生态治理恢复区域造林绿化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YC2018016 三、采购人名称:泾阳县农林局 地 址: 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体育路北口 联系方式: 029-3622019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世纪大道铁投V领郡4号楼503室 联系方式:029-33584586 五、内容和要求:北部重点生态治理恢复区域造林绿化(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性质:市级投资 项目概算:349.4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4、投标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招标相关内容;省外企业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后方可报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 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有意者,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代理机构申请报名。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 2018 年 2月 23日 至 2018年2月 28 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8:30-12:00 , 13:30-18:00。 2、发售地点: 陕西省西咸新区世纪大道铁投V领郡4号楼503室 3、文件售价: 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3月 15日下午2:30 2、开标时间: 2018年 3月 15日下午2:30 3、投标/开标地点: 陕西省西咸新区世纪大道铁投V领郡4号楼503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项目联系人:何 工 电 话:029-33584586 传 真:029-33584586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2月 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