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881320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河北 |
工程名称: |
河北泊头市裕华路景观改造市政设施维护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河北泊头市裕华路景观改造市政设施维护工程招标公告2018-05-16 摘要:本公告受泊头市城市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5-16,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北石家庄泊头市裕华路景观改造市政设施维护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北-石家庄-裕华区,所属行业分类:景观,采购业主:泊头市城市管理局,招标编号:HTCG-2018-1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开标地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TCG-2018-1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泊头市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泊头市解放东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褚铎 0317-822532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红旗北街1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永慧0317-8313728 采购预算金额:1750547.25 采购用途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detail##_##_# 项目实施地点 :泊头市裕华路(农行路口至开发区高速路口)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违法违规的声明,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8)信用查询,提供网站截图。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各投标单位在现场书面报名同时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hebpr.cn/)”进行市场交易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未书面报名的无效。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交易大厅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05-16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05-22 时刻说明:每天8:30至12:00,13: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8-06-14 09:00 开标时间:2018-06-14 09:00 开标地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室 供货时间: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6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2018年8月23日,具体开竣工时间甲方的开工令为准)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7-8313728 备注:现场书面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36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内容应含社保系统养老保险缴纳信息、社保机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查);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建安B类)、劳动合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36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内容应含社保系统养老保险缴纳信息、社保机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查);企业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银行代收的电子回单);企业近期依法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完税证明或(银行代收的电子回单);法定代表人安全考核证书(建安A类);安全员安全考核证书(建安C类);投标人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违法违规的声明;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 以上原件(审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报名期限: | 2018-5-16至 2018-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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