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440310201804300001001 |
标段名称: | 时尚小镇景观照明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8-12-04 18:00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831.64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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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投资: | 995.07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EPC总承包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竣工验收以及应由EPC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设计调整)、详细蓝图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 (2)工程施工:完成全部施工内容,达到竣工验收移交标准。 (3)项目管理:协助办理项目前期所有报建手续和相关技术文件的编制工作,协助后期工程调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交付、结算审计、产权登记、保修及工程移交(含档案移交)等工作及应由中标单位完成的其他相关工作。 本次招标未包含以下内容:工程监理、技术咨询、工程造价咨询。 |
工程地址: | 龙华区大浪街道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计划开工日期: | | 计划竣工日期: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票决抽签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无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 无 |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 | 无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 无 |
其他要求: | ■本工程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最低企业资质要求: (1)具备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以上; (2)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体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需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主体(牵头单位、代表)为管理建设主体的单位,联合投标协议需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须为施工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总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受到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4、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是。对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要求: 。 6、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7、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8、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9、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过本项目招标人的其他项目的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10、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无 |
其他投标条件: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设函》,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