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汤旺河至伊春段改扩建工程绿化工程项目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汤旺河至伊春段改扩建工程绿化工程F1标段标段招标正常公告
信息编号: 2924577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黑龙江
工程名称:

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汤旺河至伊春段改扩建工程绿化工程项目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汤旺河至伊春段改扩建工程绿化工程F1标段标段招标正常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汤旺河至伊春段改扩建工程绿化工程项目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汤旺河至伊春段改扩建工程绿化工程F1标段标段招标正常公告
本招标项目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汤旺河至伊春段改扩建工程绿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黑龙江省发改委《关于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汤旺河至伊春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16]174号文件批复,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汤旺河至伊春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16]188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汤旺河至伊春段改扩建工程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16]343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补贴及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伊春市汤伊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 2.2规模:本次招标为绿化工程,一级公路111.392公里 2.3计划工期:201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路线可视范围内要求于2019年6月20日完工;上述开(竣(交))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招标范围:绿化工程。 2.5标段划分:
2.6质量目标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优良。 2.7安全目标要求: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2、营运资金:营运资金(2017年度流动资产-2017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总和不得少于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投资估算价的15%。
近五年(2014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完成的业绩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①投标人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累计合同额600万元以上(含600万元),公路或市政道路绿化工程施工项目。  ②投标人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独立完成过不少于一项,单项合同额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公路或市政道路绿化工程施工项目。
(3)近五年(2014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未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园林绿化或市政工程)等相关专业职称,3年以上公路或市政道路绿化施工专业经验,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或市政道路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园林绿化或市政工程)等相关专业职称,3年以上公路或市政道路绿化施工专业经验,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或市政道路绿化工程施工项目总工。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4投标人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颁布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w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以及项目总工],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6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包封,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01月19日9:00时至2019年01月24日9: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招标图纸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5.2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同时进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及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分别安排线上远程开标人员和线下现场开标授权人员进行开标。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2月1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19年02月13日9时0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且第二信封不能上传,否则投标无效。逾期未在“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2月1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招标人将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举行现场和交易平台同步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线上远程开标时间:2019年02月14日9时00分;请根据开标时间,使用数字证书准时参加远程开标工作。 5.6现场第二信封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重要说明: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第二信封)投标文件同时进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及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分别安排线上远程开标人员和线下现场开标授权人员进行开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只需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PDF版),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第二信封不能上传,否则投标无效),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0”代替,上传的PDF版投标文件应与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及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会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春市汤伊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伊春市 联 系 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13945876321 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113号新中新集团109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1-82320665-806 日  期:2019年01月18日

报名期限: 2019-1-212019-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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