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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966261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JG2019-1385] 珠江文化带西堤街区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JG2019-1385] 珠江文化带西堤街区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JG2019-1385] 珠江文化带西堤街区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2019-03-26 12:00

根据荔发改投资【2019】13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荔湾区旧城改造项目中心现对珠江文化带西堤街区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珠江文化带西堤街区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旧城改造项目中心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0-81805018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3660484080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20-8156189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西提街区。

四、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西提街区人民南路、沿江西路、新基路范围、改造面积约60000平方米,道路长度约150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街区场地改善、背街里巷改造、建筑立面更新、照明品质提升等,包括车行道、人行道、人民高架桥底的整饰改造和景观照明改造等。总投资为24000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1、项目编号:JG2019-13852、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3、招标规模:项目位于西提街区人民南路、沿江西路、新基路范围、改造面积约60000平方米,道路长度约150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街区场地改善、背街里巷改造、建筑立面更新、照明品质提升等,包括车行道、人行道、人民高架桥底的整饰改造和景观照明改造等。总投资为24000万元。招标内容:(1)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地形实测(含1:500现状地形图实测)]、岩土勘察、道路检测;完成方案及初步设计深化、投资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后续所有勘察设计和现场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景观整治、道路提升、绿化改造、堤岸护栏整饰、观景广场、停车场,照明改造、排水改造、三线下地相关的设计等); (2)完成项目的施工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包括但不限于景观整治、道路提升、绿化改造、堤岸护栏整饰、观景广场、停车场,照明改造、排水改造、三线下地(强、弱电部分,承包人受发包人委托负责从市政开挖、管廊土建、新建强电并完成移交、新建弱电系统到统筹现有全部营运商全面迁改及恢复接驳等全过程下地迁改工作)等,以及规范区域配套设施、施工图预算编制等内容,为未来产业升级提供城市建设基础)。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3)根据招标人和设计任务书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4)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项目移交。(5)本工程项目水、电、路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6)红线内临时建筑物的清理和恢复。(7)上述工作及勘察设计费、施工工程费用等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4、项目估算约24000万元;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21469.01万元;其中:施工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523.45万元(含增值税价,暂估安全文明施工费738.84万元);设计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719.80万元(含增值税价,包括竣工图编制费53.32万元),投标人在投标书附件1中报价不得超过此最高限价,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相关部门审批后的初步设计概算调整,最终以相关部门审批为准,其中专业系数1.0,复杂系数1.15,附加调整系数1.0;勘察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25.76万元(含增值税价)。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时间:1、从2019年3月26 日12时00分至 2019 年4月17日9时3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2、投标登记起始时间:2019年4月17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19年4月17日9时30分。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年4月17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19年4月17日9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0开标室】2、开标时间:2019年4月17日9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0开标室】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1、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若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主办方盖章、签字,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2、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费500元/套,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交纳后不予退回,由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开具收据。3、投标担保2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并完成投标登记手续后至开标前完成缴纳,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担保须由主体单位基本户转出,投标担保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为准。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4.1和4.2资质:4.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两种资质:(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②项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②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①、②项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②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4.2工程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要求,2016年7月1日起,按照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的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5.1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单位注册;5.2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设计负责人为:具备道路或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或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单位注册;5.3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勘察负责人为:具备测量工程(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单位注册;注:(1)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5.3、社保证明文件: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为本单位的合法职工,必须具有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连续半年或以上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7、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2014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 8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打印页和网上信息页。注:企业类似工程业绩,①当库内上传件的打印页与库内上传件不一致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库内上传件为准;当网上信息页与库内上传件不一致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库内上传件为准。②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③未提供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打印页和网上信息页的不评审。8、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9、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见附件一)。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9.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9.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9.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企业业绩、守合同重信用、获奖等综合等评分指标,施工部分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设计部分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均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费用1、设计部分投标报价的要求:设计费用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10%。设计部分的投标下浮率作为结算的依据。注:专业系数1.0,复杂系数1.15,附加调整系数1.0。2、勘察部分投标报价的要求:2.1岩土工程勘察,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综合包干单价不得超过150元/米,否则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2.2工程测量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复杂程度为中等, 浮动幅度为下浮20%,测量工作包含规划放线(满足规划、国土等报建要求),收费标准可参考国家测绘局颁发的国家测绘产品价格收费标准。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2.3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复杂程度为中等,浮动幅度为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2.4、道路检测费按《关于印发 和 》(粤建检协〔2015〕8号)计算,浮动幅度为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3、投标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投标经济补偿。所有费用投标人自理。 4、施工工程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施工部分的投标报价下浮率0-20%(其中非竞争费用:如安全文明措施费、余泥渣土运输费等不下浮)及施工合同的计价方式(详见附件合同计价方式,具体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作为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以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十五、工期1、总工期:18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竣工验收。其中:(1)、设计工期:60日历天。具体为: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5 自然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专家评审后15自然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初步设计评审批准后 20自然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 自然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格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勘察工期:20日历天。(2)、施工工期:120日历天,从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

十六、其他事项1、前期服务机构:广东国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3、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七、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旧城改造项目中心;电话:020-81805018;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

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九、其他: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招   标   人:广州市荔湾区旧城改造项目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日        期:2019  年 3月26日

附件一: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参考格式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立约方:                     (下简称甲方)                              (下简称乙方)                     (下简称丙方)甲乙丙各方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           项目的投标。各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工程的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1.协定            为主办方,授权其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根据国家和相关部门有关规定,若任何一方未能取得投标资格,则联合体自动解散。2.各方均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资料,以满足招标人对投标资格的要求。3.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报名及投标文件资料可由联合体协议中主办方盖章、签字。4.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均对各方具有约束力。5.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方负责本工程中的        工作,乙方负责本工程中          工作,丙方负责本工程中        工作。6.联合体的一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时,应承担其他联合体成员由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7.如果本联合体中标,在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之前,各方应就本项目实施过程的有关问题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1、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2、联合体投标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或删除成员名单。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 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中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报名期限: 2019-3-262019-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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