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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991066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重庆
工程名称:

大足区圣迹湖公园景观构筑物亭、廊建设工程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大足区圣迹湖公园景观构筑物亭、廊建设工程


发布时间:2019-04-17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大足区圣迹湖公园景观构筑物亭、廊建设工程已由大足发改投【2018】21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通过自筹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发包人为重庆大足区公园管理所。项目现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采取随机抽取承包商的方式进行发包,特邀请已进入2018年大足区房屋与市政项目国有投资限额以下随机抽取备选承包商信息库中有兴趣的潜在承包商参与。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大足区圣迹湖公园景观构筑物亭、廊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大足区圣迹湖公园

2.32.3工程基本情况及建设内容:

工程基本情况:大足区圣迹湖公园景观构筑物亭、廊建设工程位于大足区圣迹湖公园,该项目为新建工程。

建设内容:新建景观长廊(凤凰长廊、宏愿长廊、觉悟长廊、入口长廊),新建景观凉亭(沉香亭、仁爱亭、洗心亭)等。

2.4工期:180个日历天(含节假日)。

3.发包范围及价格

3.1发包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示范围内的相关内容(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3.2发包价格

(1)发包人按大足财评〔2018〕847号报告为准,并按该资料的建设内容和价格签订承发包建设合同。

(2)本项目在大足财评〔2018〕847号报告审定价下浮5%为发包价:  1849589.05元(大写:壹佰捌拾肆万玖仟伍佰捌拾玖元零伍分  )。清单价格作相应的下浮比例下浮。

(3)工程建设施工总承包费用结算办法如下: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1567号公告批准发布实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②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渝建发【2013】83号文件发布的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

③大足财评〔2018〕847号报告确定的发包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GB50500-2013),定额采用201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定额。实行发包价清单综合单价计价总价包干合同,工程在施工建设期间除重大设计变更按程序报批后准予调整的,其它擅自调整或变更设计的结算时不予调整,实行总价包干。

④工程人工价格参照2018年重庆定额基价调整,材料价格参照2018年第九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大足区价格并结合市场价进行调整。

⑤工程人工和所有材料价格在施工建设期间实际发生价格与发包价资料的的价格相比,不论涨跌,结算时均不予调整。

(4)承包商按本发包范围内容、结算及工程款支付的相关规定,自主确定是否参加本项目的承包商确定随机抽取,并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3.履约担保

(1)担保形式: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银行转账、现金均可;
(2)担保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
(3)提交时间: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在签订合同之前,并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必备条件。其中:
1)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的,出具保函的银行须为国有四大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否则,招标人有权指定其它符合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担保形式。
2)履约担保为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的,仅限于本辖区内的担保公司给予的担保。
3)履约担保为银行转账的,中标人须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将相应的履约担保金额打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代管资金户

户名: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号:3100 0960 0902 2103 627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足支行

注:中标人转入履约保证金时须在转入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重庆市大足区公园管理所-大足区圣迹湖公园景观构筑物亭、廊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但不应引起歧义。

4)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报送竣工结算文件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注:招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依法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如果中标人未能按要求或在法定时限内缴纳履约担保金并签订书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合格的承包商

4.1承包商抽取担保金

(1)本工程发包要求报名参加抽取的承包商提交担保金:人民币 36000元(大写:叁万陆仟元整)。

(2)各承包商在随机抽取的规定时间前60分钟内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统一用POS机刷银联卡交纳抽取担保金,担保金由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以个人的银行卡刷卡交纳。法定代表人交纳担保金,查验本人身份证,收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交纳担保金,查验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收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

(3) 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在承包商抽取担保金递交截止后,向发包人提供潜在承包商按时间先后顺序提交担保金的名单,潜在承包商提交担保金的名单上的顺序号即为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相对应号码。

(4) 担保金通过银行转退回到承包商银行基本账户上。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开标结果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承包商的担保金,项目承包合同签订后交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存档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和未中标候选人的担保金。

(5)如承包商未按要求提交担保金将失去参加随机抽取本项目承包商的资格。

4.2资格审查

本次发包对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报名潜在承包商必须是已备入2018年大足区房屋与市政项目国有投资限额以下随机抽取备选承包商信息库中企业,且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若市外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应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文件执行。

(2)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条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企业信用:提供“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3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

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专业为市政类)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且必须已在承包商单位注册)。注:须提供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复印件。
    2、其他主要人员:A.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承包商本单位人员。B.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有效的上岗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外地施工企业

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相关规定执行。项目投标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必须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且不得使用正用于其他工程投标或正在其他工程执业的被锁定人员,并提供相关截图证明。

(3)上述资料自行装订成册,装入该企业资格审查袋中并密封,所有资料原件另封装一袋,在缴纳抽取担保金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资料备查)。

特别提醒:拟派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以及企业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不论发包人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核查发现有在其他在建项目当中任职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承包资格,记入不良记录,清除出2018年大足区房屋与市政项目国有投资限额以下随机抽取备选承包商信息库

5.发包日程安排及其他

5.1本发包公告于 2019    4     17   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n)上发布。

5.2从本发包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承包商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n)所发布的与该项目发包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承包商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发包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5.3承包商报名及截止时间

承包商报名时间:  2019  4    25      9     30  分至  2019    4     25    10      30 分(北京时间),承包商报名截止时间:  2019    4       25  10    30 分(北京时间),报名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重庆市大足区市民中心二楼),逾期报名发包人不予受理。

5.4承包商代表在按规定提交抽取担保金后,向发包人(及代理机构)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并进行报名登记,同时报名的承包商须向代理机构支付资料使用费用,每个承包商300 元,否则发包人和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其报名。

5.5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间和地点

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随机抽取承包商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重庆市大足区市民中心二楼)。

5.6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发包价的1.7‰一次性向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缴纳建设工程综合交易服务费。

6.工程款支付

 发包人在工程完工后30日内(预验收合格)支付至签约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报审计部门审计完成后30日内,按竣工结算审计核定金额(以大足区审计局出具的审核报告为准)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30日内无息拨付退还。

7.随机抽取具体流程

(1)发包人宣布抽取会开始,介绍发包人、监督部门和其他到会人员。

(2)发包人公布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潜在承包商按时间先后顺序递交抽取保证金的潜在承包商顺序号及名单后,(即为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相对应号码),发包人、承包商、监督人员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3)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须出席开标会,开标时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未按时到会及资料不满足相关要求将被取消其参加随机抽取的资格。

(4)由发包人按前述第4.2条“资格审查”的相关规定对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符合资格的承包商。

(5)发包人从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随机抽出一组与参加随机抽取的合格的承包商号码相对应和数量相等的号码球投入摇号机内。

(6)发包人代表先后公开随机抽取3个号码球,抽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承包商按前后顺序即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承包商候选人。抽取结果经发包人、承包商、监督人员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书面签字确认。

(7)发包人在完成随机抽取并确定承包商后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发包公告网站公示随机抽取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8)公示期内无异议和投诉的,发包人应于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应当以第一中标承包商候选人作为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8、合同签订

发包人与承包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发包公告的内容一致。发包人擅自改变中标结果或承包商无故放弃承包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9.联系方式

发包人:重庆市大足区公园管理所

发包代理机构: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足区

联系地址:重庆市大足区宏声北路12号(宏声花园南苑旁)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13883668660

联系电话:15023132322




报名期限: 2019-4-192019-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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