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JG2019-2168] 2018年南沙街港前大道、环市大道南、海港大道五个路段生态景观廊道环境景观整治项目代...
信息编号: 3007496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JG2019-2168] 2018年南沙街港前大道、环市大道南、海港大道五个路段生态景观廊道环境景观整治项目代...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JG2019-2168] 2018年南沙街港前大道、环市大道南、海港大道五个路段生态景观廊道环境景观整治项目代...

[JG2019-2168] 2018年南沙街港前大道、环市大道南、海港大道五个路段生态景观廊道环境景观整治项目代...

发布时间:2019-05-08

2018年南沙街港前大道、环市大道南、海港大道五个路段生态景观廊道环境景观整治项目代建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18年南沙街港前大道、环市大道南、海港大道五个路段生态景观廊道环境景观整治项目已由广州南沙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2018年南沙街港前大道、环市大道南、海港大道五个路段生态景观廊道环境景观整治项目代建服务2.1.2工程建设地点:港前大道芦湾村牌坊对开路段沿线、港前大道南北台路段两侧、环市大道南珠江东路至海港大道路段沿线(含凫洲大桥路口)、环市大道南资讯科技园路段两侧、海港大道南横村路段共五个路段。2.1.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5801.45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4825万元。港前大道、环市大道南及海港大道三条道路的五个路段两侧建设围蔽设施、景观节点和绿化等工程。其中围蔽设施建设高度约2米,建设长度约15000米,绿化提升改造面积约50000平方米,景观节点改造面积约2000平方米。项目涉及道路长度约14100米。2.2招标范围: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2.2.2招标内容: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建设管理(代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为业主提供前期报建、设计管理、监理管理、管线迁移等工作的协调和管理、招标管理、施工项目管理、档案管理、结算初审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合同、信息等管理工作和包括以下几点:1)、负责组织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施工交底和技术协调;2)、负责项目招标过程中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签证变更、结算、决算等有关的造价审核及控制工作。3)、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投资管理、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协调各方关系、建设档案和信息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4)、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工作,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竣工结(决)算书,收集编制考核验收资料,协助编制财务结(决)算报告;配合审计,向招标人和城建档案部门移交竣工档案资料;5)、负责办理项目总体竣工验收及移交手续。6)、负责产权办理并移交使用人,负责工程保修期管理和项目后评估等。2.2.3 代建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16.03万元。发包内容为以上工程的建设全过程的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服务费的计费基数暂定为以上19个项目投资金额之和。最终以财政投资评审审定的工程概算为计费基数,按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穗发改投资〔2005〕30号)计取,按所报的投标下浮率调整合同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按附件一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公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3.3投标人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的企业,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多项资质。3.4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自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或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3.5 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项目代建(管理)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3.6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3.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9 年5月8日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9 年5月14日网上报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发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2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19年5月29日8时45分至2019年5月29日9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第2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费用为500元/套。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3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tzzs.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333号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357021407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科学城科学大道中科汇金谷2街7号 联 系 人:梁 工    电    话:020-87562291-8409,1358031192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监管电话:020-39910647地    址: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主楼4楼           附件一投标申请公函致:招标人 按照《                 招标公告》对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格审查的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          (工程名称)的投标资格。此申请是               (单位名称)以        (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             (工程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注:诚信档案应在有效期内。三、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六、本公司承诺,一旦我公司中标,若经招标人查实三年内有行贿记录,将自愿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法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报名期限: 2019-5-820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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