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都市丁青县宗曲河河道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2019-06-18 02:51:03 所属区域: --丁青县 招标业主/代理: 丁青县人民政府/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6.17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丁青县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6-18,公告主要内容为:西藏昌都昌都市丁青县宗曲河河道整治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西藏-昌都-丁青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丁青县人民政府,招标编号:FZCDZB-2019061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昌都市丁青县宗曲河河道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CDZB-20190614 一、招标条件 昌都市丁青县宗曲河河道整治工程已由丁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藏丁发改项管【2019】3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丁青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昌都市丁青县宗曲河河道整治工程 2.2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分一个标段 宗曲河水系保护河道疏浚工程。清淤疏浚河道1731.1米(疏浚河道,铅丝石笼护岸,生态恢复植草及种树);县城段区域垃圾清理及转运工程,清理转运垃圾510立方米;县城段区域河道周边场地平整62048平方米,土方清运及回填8000立方米(土石方工程);县城段河道网围栏防护工程1500米(设置网围栏);区内生态恢复工程,植草62048平方米,种树43778颗(种植白杨树、人工种草);设置环境保护宣传牌4个。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2.5项目地点:昌都市丁青县; 2.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管护期限2年; 2.7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 三、资质资格要求。(有不良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报名)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近三年内(2016年1月至今)承建过类似工程并有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投标企业没有处于不良记录公示期内、从业人员近2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符合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 (5)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06月17日至2019年06月21日,每日上午10:00分至13:00分;下午15: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往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昌都市启齿花园2栋3单元7-2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胶装成册提交,逐页盖章): (1)公司营业执照、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须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书(被授权的委托人须是本公司员工、原始凭证证明及身份证)、近三年(2016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截图、企业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2)拟派本项目的人员相关证件:拟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职称证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职称证、身份证、需提供社保证明)、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需提供社保证明)、拟任项目施工员最少一人(岗位证书、身份证、需提供社保证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7月9日15时30分,地点为: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丁青县人民政府 地址:昌都市丁青县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昌都市启齿花园2东3单元7-2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89-9084-3333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