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南芬区铁山住宅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 本溪市南芬区铁山住宅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招标代码:04142019050073 建筑工程|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本溪市南芬区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为本溪市南芬区铁山住宅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本溪市南芬区铁山住宅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 2、建设单位:本溪市南芬区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本溪市南芬区铁山街道办事处铁山地区 4、合同估算价:约2553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8月1日开工;2020年12月31日竣工 7、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8、招标范围:工程包括新建太阳能庭院灯390盏,路灯灯具更换35盏,新建路灯116盏,屋面保温、防水维修,檐口维修,外墙保温、涂料,单元门,楼道窗户维修,感应灯维修,楼梯间扶手维修,楼梯间泛碱处理,楼梯间大白,一层入口地面修复,维护、更换居民电气进户线等施工。 9、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承担在建(待建)项目; 4、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8、《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非法人代表到场的还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上相关证书原件或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壹万元(¥51万元) 方 式:汇款、转账(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开户单位: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本溪市商业银行永鑫支行 账 号:500100675901880003 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递交。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招标文件要求: (1)发售时间:2019年6月18日-2019年6月28日上午8:30时-下午17:00止; (2)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jgpt.lnzb.cn);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7月15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本溪市南芬区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024-43839236 联系地址:本溪市南芬区区政府院内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高峪碧水云天后书香名邸旁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中旺支行 联 系 人:王巍 谢晶 电 话:15641415966 13942456865 传 真: 邮 箱:lnjb222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