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京漠公路(国道G111)至扎林库尔国家级森林公园林业公路建设项目项目京漠公路(国道G111)至扎林库尔国家级森林公园林业公路建设项目标段招标正常公告 2019-07-19 12:51:12 所属区域: --龙江县 招标业主/代理: 塔河县公路建设指挥部/黑龙江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7.18 截止时间: 2019-8-13
摘要:本公告受塔河县公路建设指挥部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7-19,截止日期:2019-8-13,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齐齐哈尔京漠公路国道G111至扎林库尔国家级森林公园林业公路建设项目项目京漠公路国道G111至扎林库尔国家级森林公园林业公路建设项目标段招标正常,所属区域: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江县,所属行业分类:园林,招标代理:黑龙江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塔河县公路建设指挥部,招标编号:2019-9318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京漠公路(国道G111)至扎林库尔国家级森林公园林业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9-93182)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漠公路(国道G111)至扎林库尔国家级森林公园林业公路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19】71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下达交通运输部2019年国有林场林区道路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塔河县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塔河县2019年京漠公路(国道G111)至扎林库尔国家级森林公园林业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塔交发【2019】26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塔河县公路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本项目总投资3440万元,国家车购税投资2400万元,地方自筹1040万元。招标人为塔河县公路建设指挥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京漠公路(国道G111)至扎林库尔国家级森林公园林业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2.2建设地点:塔河县盘古镇扎林库尔森林公园(樟岭经营所管护区3支6)。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全长15.000km,路基挖方16701m3,填方204069m3,水泥混凝土路面90723㎡,涵洞22道,平面交叉2处,各类标志牌16块。 2.4计划工期:2019年8月19日至2021年10月28日,共计802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内容的施工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2.7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仅划分为1个合同段。 合同段 起讫桩号 里程(公里) 主要工程内容 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价(元) A1 K0 +000 -K15 +000 15 路基、路面工程的施工 24014706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可对本施工标段提出投标。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http://glxy.mot.gov.cn)。企业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7)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5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电子信息录入。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7月20日0时至2019年7月25日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人民币 ,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以及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相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及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须分别安排线上远程开标人员和参加现场线下开标授权人员。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网上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只需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PDF版),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文字“报价见第二信封”代替,上传PDF版投标文件应与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5.4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同时递交至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东侧501室)开标室。同时递交相关企业、人员、业绩等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线上远程开标时间:2019年8月13日9时00分;请根据本项目设置的时间,使用数字证书准时参加远程开标工作,投标人须高度重视线上远程开标工作,并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要求提前做好远程开标准备,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不能顺利进行线上远程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6现场纸质开标时间为2019年8月13日9时00分,招标人定于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出席。 5.7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5万元。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电汇,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日期同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8 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逾期送达以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的承诺、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其他 8.1开标时间:2019年8月13日9时00分 8.2开标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东侧501室)开标室,招标人将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举行现场和交易平台同步公开开标。 8.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异议均通过网上进行,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提出澄清申请。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塔河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 (0457)3662637 招标人:塔河县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黑龙江省塔河县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0457)3663088 招标代理:黑龙江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 邮 编:150090 联系人:王女士 刘先生 电 话:(0451)5109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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