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阴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复混肥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淮安市淮阴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复混肥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HAZC-2018110032-HY
江苏创思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淮安市淮阴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委托,对该单位复混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报价须知(请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
一、响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响应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响应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响应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
(3)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复混肥生产许可证及肥料登记证;
(5)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承诺函;
(6)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7)响应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2018年1月以来响应供应商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证明(以响应供应商所在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法人无需提供。
(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谈判。
二、询价公告发布及询价文件获取:
1、询价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询价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询价公告发布时间同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供应商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请供应商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网上招投标平台,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免费下载询价文件。未在网上报名单位,询价时将不接收其响应文件。报名地址:http://www.haztb.gov.cn:8000/TPBidder
咨询人:吴祯 联系电话:18360922699
供应商确认参加本项目谈判的,在询价前须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询价。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http://www.haztb.gov.cn/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76313197-2b3a-4f28-9493-28ff7908c886&CategoryNum=005007)。
CA证书办理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
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2、本次采购活动如果涉及产品专利由供应商负责,产生相关纠纷与采购人无关。
本次采购活动所涉及产品必须全部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货到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若发生检测,则费用由供货方承担)。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正确、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无条件退货,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3、售后及质保要求:
(1)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一年,并且必须保证所投复混肥是全新产品且有效期不能少于一年。
(2)成交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①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当为用户提供7×24小时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②现场响应: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48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服务。
4、本次采购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31万元整,数量不得低于129.16吨;
响应供应商在采购预算价,31万元不变,数量不得低于129.16吨的情况下,按吨报价,并注明产品的品牌、包装规格。
5、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货物名称
包装规格
主要技术参数
复混肥
40-50公斤/袋
NPK45%(15-15-15)
6、付款方式:
按照采购人要求送货完毕,采购人收到货物10日内组织验收,待验收合格第九个月内付清。每次付款前买方都将组织质量检查,如产品质量或售后服务有问题且未得到及时处理,买方有权拒绝付款。
7、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供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供货地点
淮安市淮阴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指定地点
四、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3日14:30(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开标二室。
3、响应文件接收人:宋艳 联系电话:13770391152
五、报价时间、地点及推荐成交候选人:
1、报价时间: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报价地点:同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3、推荐成交候选人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作无效响应报价处理:
①未按询价文件中规定形式提交询价保证金;
②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③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资质要求的或未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
④不同询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出现了评审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⑤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⑥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⑦响应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价的;
⑧所投产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中要求的。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①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③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在采购预算价31万元不变,数量不得低于129.16吨的情况下,按照最终供货数量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出第一、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人。当供货数量相同时,由供应商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出先后排名,并编写评审报告。
六、询价报价表的澄清及答疑
1、任何对询价采购报价表要求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按询价公告中要求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上传。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连续登陆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因供应商未能登陆网站查看,责任由供应商自己负责。(逾期递交对询价采购报价表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收理)。
2、供应商对询价采购报价表有质疑的必须在上述第1条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提出。
七、报价保证金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询价保证金陆仟元整,汇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指定帐户并到中心304室票据盖章确认。
开户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淮安市城北支行
开户账号:352201040052100
缴纳时须注明询价编号(HAZC-2018110032-HY)及用途(询价保证金),以便票据盖章确认。
2、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
3、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提交成交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在其货物交付使用、同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并出具其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八、报价要求:
1、本次询价采购货物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金额单位以元表示。
2、本次采购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全部货物的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抽检费用、售后服务等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
3、本次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以及有选择性的报价。
4、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通知书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每份都必须填写完整),并按格式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且响应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并须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询价保证金退回账号资料、网上报名回执、询价保证金收据、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胶装成册,每页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九、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1、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的内容全部进行报价,完全符合设备清单中所说明的技术要求,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的或出现选择性报价,其报价将被拒绝。
2、成交供应商所投产品应能够至少达到询价通知书中技术参数要求,同时明确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安装尺寸、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以及使用的材料的清单。
3、成交供应商必须承诺响应询价通知书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对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4、所有报价货物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5、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采购方有权追究该成交供应商给采购方带来损失的责任。
6、各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真实有效,如因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实而造成的后果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有虚假应标行为经查实的响应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予以其无效标。
7、合同总价包括产品的运输、装卸、材料损耗、检验、安装、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8、知识产权保护
8.1成交供应商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8.2采购人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害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3采购人委托成交供应商开发的产品,采购人享有知识产权,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货物,采购监管部门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罚,请各响应供应商慎重考虑(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查,以确定其合格供货人资格)。
十、本次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的100%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交费地点:江苏创思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淮安市淮阴区黄河花园小区16-2-301室)
十一、本次询价采购联系方式:
(1)采购人:淮安市淮阴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阴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淮安市淮阴区香江路西首)
联 系 人:朱光 联系电话:15152397800
(2)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创思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阴区黄河花园小区16-2-301室
咨 询 人:吴祯 联系电话:18360922699
(3)财政部门地址:淮阴区承德北路606号(区政府923室西)
联系人:张林 联系电话:0517—84934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