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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929801
招标类型: 苗木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水利]金湖县城西河活水工程绿植苗木采购项目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湖县城西河活水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金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同意金湖县城西河活水工程项目变更的批复(金发改投资复【2017】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湖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 县政府投入,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金湖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植苗木采购(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金湖县城西河活水工程暂估价部分绿植苗木采购(不含栽种、养护,详见工程量清单)。

2.2交货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具体供货批次以合同为准;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苗木到场后,投标人提供苗木检验、检疫报告。在保修期内,栽种、养护单位按照中标人技术指导进行栽种、养护(中标人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指导),中标人要确保成活率,保修期内出现死亡等由中标人负责免费更换。招标人将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苗木进行验收。经验收不合格的苗木随时运离,不得留置现场,若有下列情形者,验收不合格:

(1)不符合规格尺寸者。

(2)有显著病虫害、折枝折干、裂干、肥害、药害、老衰、老化、树皮破伤者。

(3)树型不端正、干过于弯曲、树冠过于稀疏、偏斜及畸型者。

(4)挖取后搁置过久,根部干涸、叶芽枯萎或掉落者。

(5)剪型类植物材料,其形状不显著或损坏原型者。

(6)护根土球不够大、破裂、松散不完整,或偏斜者,土球厚度不低于土球直径的70%。

(7)高压苗、插条苗,未经苗圃培养两年以上者。

(8)灌木、草花等分枝过少,枝叶不茂盛者。

(9)树干上附有有害寄生植物者。

(10)针叶树类失去原有端正形态、断枝断梢者。

2.6质保期:材料保修期为工程完工验收后肆年;

2.7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仟捌佰玖拾叁万元(¥:18930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承接过合同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苗木供应项目。

3.3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申请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不存在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3.6申请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将在申请人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8 投标人需承诺,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分别运送至指定栽种地点。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电汇或网银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或出具。若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或电汇或网银的,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 必须是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并提供银行保函凭证。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申请人应尽可能的提前将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打入招标文件要求的指定账户,投标申请人若采用转帐或电汇、网银时在备注上尽量注明所缴纳保证金的工程名称,该保证金在该工程投标有效期内不得转为其它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网银凭证上的单位名称、帐号、开户行必须清晰,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需提供银行保函凭证,无法辨认导致评委判定为无效保证金的自行负责。若因申请人或银行问题造成保证金入帐迟缓,招标人概不负责)。

特别说明: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10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3.3至3.8项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4、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既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具体支付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8、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9、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10、已成功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因特殊情况不递交投标文件的,须在开标前,先电话告知(0517-86986019、86850578),然后于开标当天以书面形式向金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说明原因。县交易监管办将以涉嫌围标串标对此种情况进行调查,一经查实一律按照招投标相关法规从重处罚。逾期或未按要求告知并说明原因的,原则上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 100 分

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包括投标报价、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按照评审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各位评委分别对每个投标人的评审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各项得分。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然后,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最终得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

最后,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名的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响应得分高的优先)。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95%、96%、97%、98%;

投标报价得分:商务标无重大偏差,电子清标无异常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C,得61分;其它有效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 0.3分(不足1%部分,按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注: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分:

(1)总体概述:绿植苗木供应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1分)

(2)针对本项目的绿植苗木供货方案。(2分)

(3)针对本项目的绿植苗木供货质量的保证措施。(1分)

(4)针对本项目的绿植苗木。供货的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附进度计划表。(1分)

(5)拟投入本项目中的机械设备计划(1分)

(6)冬雨季、高温季节等特殊情况下的供应措施。(1分)

(7)针对本项目的材料质保期的服务承诺。(1分)

注: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投标企业自有苗圃或子公司自有苗圃具有1500亩及以上的得10分,1500亩~1000亩(不含1500亩)的得8分,1000~500亩(不含1000亩)的得4分,500亩(不含 500亩)以下的得2分,无苗圃的不得分。


考虑该绿植苗木采购不影响整体项目工期,考察投标单位的供货能力和经济实力,要求投标人近三个月(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任意连续15天时间段内每天帐户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的得8分,1000万元~5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得5分,500万元(不含500万元)以下的得2分。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比招标文件要求的提前10日历天得1分,提前20日历天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不符合的不予得分。


投标企业通过了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标准认证、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满分3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及保修期内投标人应安排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投标人拟派驻现场技术人员必须是公司正式员工,具备园林绿化高级工程师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本项目保修期为四年。投标人承诺保修期延长1年的得1分,延长2年的得2分,延长3年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不承诺的不得分。


5.1获取时间:2019年2月11日到2019年3月05日。

5.2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日前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aztb.gov.cn:8000/tpbidder/login.aspx)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开标现场投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

注: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下载中心,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工,电话:13861650890。投标单位CA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技术支持:请与李工18360702913联系)。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 3 月 05 日9时30分,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三楼开标室(金湖西路188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逾期不予接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制作本工程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相关凭证参加开标,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否则不予受理其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aztb.gov.cn/epointweb/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湖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金湖县  

邮 编:211600

联 系 人:刘敏

电 话:0517-8088920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湖县金湖西路188号(新金湖国际大厦17楼)

邮   编:211600

联  系   人:朱月亮

电  话:0517-86985515

9. 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

联系电话:0517-86850578、0517-86986655


报名期限: 2019-2-182019-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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