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锡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张芝山横河、滴水河(枫杨-玉兰段)滨河景观绿化外侧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南通锡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的 张芝山横河、滴水河(枫杨-玉兰段)滨河景观绿化外侧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江苏金诺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彩林路南侧,枫杨路东侧,玉兰大道西侧;
⑵工程规模:景观绿化面积30248.035平方米,投资额约600 万元;
⑶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13年 11 月 10 日至2014年2月7 日;
⑷质量要求:竣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划分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申 请 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等级 |
一 |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景观、绿化等工程(含2年养护),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600 |
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 |
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如使用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不需要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⑴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
⑵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如使用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不需要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⑶投标申请人业绩、信誉: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信誉良好;
⑷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近三年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
业绩资料:包括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合格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书,缺任意一项为此项不合格。
近三年指自2010年9月1日年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7)投标企业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的书面证明材料;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7、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取,费用为人民币 500 元,招标文件费用一经缴纳,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9、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3 年 10 月 29 日 24 时(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0、招标人将于 2013年 10 月 31日 17 时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
招标人将于 2013 年 10 月 31 日 17 时前发布最高限价(招标文件已载明的,可不再行发布)、补充通知。
招标人如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不能如期地发布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
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11、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 11 月 5 日 9 时 30 分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开标室(地址:通州区银河路588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如招标人不能在确定的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的最迟时间前完成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12、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价格单因素评标法评标(具体细则见招标文件)
13、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为人民币 30 万元(银行汇票),采取银行汇票方式提交。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保证金无效。不得使用经过背书转让的银行汇票。凡提供无法承兑的银行汇票的投标人,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一律作无效投标处理。未中标的投标人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人指定账号办理符合要求的银行汇票。收款人:南通锡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账号:3200164745005251174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通州区支行张芝山分理处,银行汇票原件开标时带至开标现场,交至现场开标人员。
1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2 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保证金无效。不得使用经过背书转让的银行汇票。凡提供无法承兑的银行汇票的投标人,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一律作无效投标处理。未中标的投标人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人指定账号办理符合要求的银行汇票。采取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至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办公室开具一般缴款书,经银行确认后,将一般缴款书第二联和第五联送至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办公室(电话:0513-86517738),换取第一联收据凭证。
南通市通州区---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收款人: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开户银行:工行城中支行;账号:1111 4257 0900 0085 561。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作废标处理。投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时,不能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者作废标处理。
15、特别提示:
(1)除采取现场报名的项目外,采取资格后审或者资格预审的项目,潜在投标人均须先行办理入库审核、如实申报单位信息、取得系统加密锁。已入库的企业,应及时更新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确保系统内信息真实、全面、有效。采取资格后审的,入库审核应在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取得系统加密锁。未取得加密锁的,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资料。资格预审采取网上报名的,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
(2) 入库申报、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招标答疑、澄清提交等程序以及资格审查文件等资料要求,详见南通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网站(www.tzzbb.com)下载中心相关说明文件。
(3)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南通市通州区张芝山镇锡通园区 联系人:陶工
联系电话: 0513-86328277 传真:0513-86328241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江阴市青果路18号鸿雁公寓11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0-86810955 传真:0510-8681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