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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提示: 招标编号:FZCS招-2013030 开标时间:2014-04-08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FZCS招-20130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汽车专用线(福政路至福人路段)道路绿化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投资[2010]93号、福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园林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企业。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音西街道和石竹街道,西起福政大道,东至福人大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控制价3940316元,K取值12%,发包价3483377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清市汽车专用线(福政路至福人路段)道路绿化工程,内容包括:花池及绿化种植养护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45天,养护期1年(含质保1年及绿化100%保活);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福建华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福清市财政局(审核); 2.6.2.设计单位:厦门市城邦园林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6.3.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具有已通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关于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的要求详见备注,下同),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备注:(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涉及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明确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项目经理资格条件涉及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明确以下要求:①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4)拟派出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的本单位职工,以养老保险{指具有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附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交社会养老保险费(在投标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内出具的且自出具当日之前缴费时间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的证明书] }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上所署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8.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20日至2014年3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代表处。 4.2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控制价及光盘)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本项目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4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人派专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持职称证书复印件(或建造师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场登记,上述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www.fzztb.org)、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地址:福清市清盛大道龙江公园内园林管理处 电话:0591-85283162;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工贸大厦B座五层,邮编:350011; 电话:0591-28062808传真:0591-28062881;联系人:许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福州福清支行 帐户名称:福清市财政局 账 号:1513 0142 1000 0023 注:(应在汇款凭证上简写注明“园林处汽专线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内。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