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郧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以郧发改【2012】22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方为郧县文物局,建设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730万元)和郧县人民政府出资,建设资金支付方式为施工先期垫资、建设方分期付款,竣工后两年内付清。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郧县柳陂镇山跟前村
2、建设规模:约3700㎡
3、计划工期:360天
4、建设资金:约1400万元
5、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和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其中申请人拟派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同等条件下有实际大型文物搬迁复建或文物修缮经验优先。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本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审查办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限定为9家。
5.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
凡有意申请报名者,请于 2014 年6月10日至 2014 年6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预审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报名地址: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郧县城关镇城北东路9号,原湖北梨花村酒厂办公楼6楼)。报名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资质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印章。
6.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 、报名监督电话:
郧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0719-7306681
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19-7228333 财务室:0719—7306683
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7191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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