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县华容路北延(监利大道-发展大道)、玉沙大道东延(三闾路-污水处理厂)、创业路南延(章华大道-玉沙大道)新建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4102714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监利县华容路北延(监利大道-发展大道)、玉沙大道东延(三闾路-污水处理厂)、创业路南延(章华大道-玉沙大道)新建工程经监利县县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和项目业主为监利县丰源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县政府土地出让收益款,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监利县华容路北延(监利大道-发展大道)、玉沙大道东延(三闾路-污水处理厂)、创业路南延(章华大道-玉沙大道)新建工程; 2.2工程建设施工地点为:监利县城区; 2.3招标范围:投标人应完成包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确定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以及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完成的各项前期、验收手续所发生的费用; 2.4计划施工工期:12个月 ;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3.3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一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专业,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须是投标单位,并提供劳务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提供原件) 3.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提供副本原件) 3.5投标人近三年(2011、2012、2013年)内承建过与本工程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3.6投标人须到监利县公共资源中心办理招投标网员证;(提供原件) 3.7近三年(2011、2012、2013年)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银行相关证明表明申请人财物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原件) 3.8近两年来无企业和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凭企业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查询函到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进行查询后,在开标现场出具查询结果); 3.9本工程实行押证施工管理,项目经理必须驻场施工,并将资格证书交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管。待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后,将资格证书退还,并对此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在2014年11月14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否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全称: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缴纳帐号:575557550367; 开户行:中国银行监利支行。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至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交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此项目名称(监利县华容路北延(监利大道-发展大道)、玉沙大道东延(三闾路-污水处理厂)、创业路南延(章华大道-玉沙大道)新建工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28日至2014年11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时至11:30时, 15:00时至17 :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利分公司:监利县蓝星商贸城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2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 4.2.1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提供劳务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4.2.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4.2.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及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五大员资格(上岗)证;(须提供以上人员的劳务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4.2.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2.5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证; 4.3招标文件出售不采取邮购方式。
5.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的方式。
6.付款方式: 本工程的工程款资金来源为县政府土地出让收益款; 施工中标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向发包人缴纳中标价的30%现金或银行出具的履约担保函,作为工程建设保证金,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分次退还;
本工程投资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3—5年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息(不计复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18个月支付工程总额的40%及该部分本金产生的利息,第30个月支付工程总额的30%及该部分本金产生的利息,第42个月支付工程总额的30%及该部分本金产生的利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1月19日15时00分,地点为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监利县交通局院内物流局5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造成失去中标资格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4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9日15:00时在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监利县交通局院内物流局5楼)公开开标。 并要求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持法人身份证明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 投资湖北网http://www.hubeiinvest.cn/ 监利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li.gov.cn 监利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jlztbw.com/ 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利县丰源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监利县章华大道181号 联系人:晏霞光 电 话:15972736681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监利县蓝星商贸城二楼 联 系 人:邓丽琼 电 话:0716-3325766
2014 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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