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喀则平措林寺壁画保护修复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文物局,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性质:维修保护。
2、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3、建设地点:西藏日喀则地区拉孜县平措林乡
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资金已落实;
5、投资额:654万元;
6、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文物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含壁画保护)的独立法人,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承担本项目的建造师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及类似项目施工经验。
3、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4年11月24日至201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9:30—12:30,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区直工委路公路管理局安居小区12幢3单元2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8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资料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100元人民币。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1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承建上述工程建造师(注册本公司)、技术负责人资质证书、五大员上岗证;
4、近三年内承接的类似项目证明(合同为准、至少提供两个);
5、近三年(2011、2012、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
6、企业行贿档案查询结果。
以上材料请资格申请人在报名时同时递交,原件(除授权委托书)验证后当场返还,其余材料留存备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 年12月15日9时30分前递交至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西藏商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文物局
办公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天海路24号
联 系 人:次央
电话:15089001936
招标代理:北京英诺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义街5号5层3-510号
联 系 人:平原
电话:18184910396传真:010-83117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