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下塔石村景观绿化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已基本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为绿化工程,位于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下塔石村,造价约 12万元;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中所有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控制价,具体以招标人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下塔石村; 2.4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3、3.4、3.5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3)拟任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4)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5)按本公告第3.3、3.4、3.5这三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6)《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5、资格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6、投标单位在投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 7、报名时间:2015年4月1日—2015年4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12:00时,下午13:00 -15:00时)。 8、报名地点: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人民政府 招标人: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下塔石村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下塔石村村 单位地址:金华市董宅路268号新都花园1幢2楼 联系人:赵剑 联系人:骆军强 联系号码: 15958411147 联系电话:82410965
2015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