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仑区春晓镇刘慈孚故居一期修缮工程 已批准建设,工程造价为64.6387万元,建设资金来自 街道自筹 ,招标人为 宁波市北仑区春晓街道文体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春晓街道。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468平方米;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修缮工程、电气、消防及排水等工程;工期要求:90日历天;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同时具备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 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为园林古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满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不得担任)贰级及以上资格,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员 1 名,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的报名人请随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报名(以下资料若有缺项或无效的,将拒绝其报名):(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公证件均无效);(2)拟派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建造师,年满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不得担任)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公证件均无效);(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4)投标保证金交纳银行进账单或企业网上银行转帐凭证;(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不能提供原件,可用公证件代替。注: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户必须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致,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6)外地施工企业还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北仑区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区施工备案证》(有效是指在备案有效期内且年度备案承接业务范围包含投标资质) 3.3 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4.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2万元整,投标人必须通过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公司(即为收款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指定银行帐户且必须在2015年 7 月07 日16:00前到帐,报名时携带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原件或企业网上银行转帐凭证以备查验。 投标保证金交纳银行:梅山乡农村信用社;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公司;帐号:201000092004552。 4.2各企业开具转账支票(票面相关要素填写如下:收款人: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公司;用途:北仑区春晓镇刘慈孚故居一期修缮工程投标保证金;支票正反面均盖好企业财务章与法人章); 4.3持该支票到各企业所属开户银行办理转账,填写进账单时(户名: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公司;账号:201000092004552;开户银行:梅山乡农村信用社;用途:北仑区春晓镇刘慈孚故居一期修缮工程投标保证金)。 4.4持银行进账单或企业网上银行转帐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至规定地点报名。 温馨提示:1.请持转账支票直接到各开户银行办理;2.请不要以现金形式缴款;3.各单位还可通过企业网上银行形式办理。 5、报名及其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时间:2015年 7 月08 日9:00-9:30时;报名地点:北仑区春晓街道行政执法中队二楼会议室(沿海中线昆亭交叉口)。 本工程报名时间截止后,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单位>5家时,则由招标人随机抽取 5 家作为入围投标人;3 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单位≤ 5 家时,则投标人全部入围;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单位﹤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5.2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报名结束后,现场购买。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电话: 0574-86872006 ;截止时间为2015年 7 月15 日9时00分;地点为 北仑区春晓街道行政执法中队二楼会议室(沿海中线昆亭交叉口)。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北仑区春晓街道文体站 地 址:北仑区春晓街道 联 系 人: 杨继文 电 话:0574-8678815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仑新碶中河路182号202室 联 系 人: 乐琦萱 电 话:0574-86872006 监管部门:北仑区春晓街道小型建设工程监管办公室 电 话:0574-867882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