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东采公〔2015〕1173号 采购品目:规划设计服务 预算金额:453,000.00 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孙争锋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城乡规划局的委托,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文保单位周边环境修缮整治指引》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东采公〔2015〕1173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文保单位周边环境修缮整治指引》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53,000.00
四、采购数量: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货物服务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单位:元) 1包《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文保单位周边环境修缮整治指引》1.0详见采购文件453,000.00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主体)须具备具备文物主管部门认定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单位(业务范围须包括编制保护规划);或者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含乙级)资质。 4.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备注: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 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注: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1月05日 10:30至2015年11月24日 17:30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5日 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二室
十、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5日 14:30
十一、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二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5年11月05日 至 2015年11月11日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东莞市城乡规划局 地址: 东莞市东城中路规划局大楼
联系人: 周军 联系电话: 0769-22388068
传真: 0769-22388005 邮编: 523129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3
联系人: 孙争锋 联系电话: 0769-22803111
传真: 0769-22412519 邮编: 523009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孙争锋 联系电话: 22803111
附件:一:委托代理协议:
1.GMTC15DG1475政府采购招标委托协议.pdf
二.招标文件: 东采公〔2015〕1173号_招标文件.doc
发布人: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5年11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