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 ①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担任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未实行备案的地区,应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并附本人身份证; ③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或参加过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举办的文物保护施工项目负责人培训班(其证明材料以主办单位提供的文件或有效证明为准),并附本人二代身份证; ④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材料员、安全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五大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⑤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加盖单位公章); ⑥赣州市外投标单位应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 ⑦外省入赣企业需提供江西省住建厅投标总备案单的原件或江西省建筑业协会保证金收据原件和江西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备案书材料复印件。 ⑧《投标资格审查表》; 以上除第⑧项外,其余对应证件(书)和材料原件应由投标人另行装袋,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次性递交完毕,评标委员会不再接受增补材料,开标会结束后当场退回原件,未提供齐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无效(或不满足要求)的,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不接受本工程开标之日前被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含整改或整顿期间禁止承揽新的业务)且在本工程公告至开标期间仍处于处罚期的企业参加投标(在上述期间不论所限制投标地点),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其承担相应后果。 5、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自行 下载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标段];招标文件费用请于开标会现场缴纳,费用售后不退,未按规定缴纳者,拒收投标文件。 6、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