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AX201602041700项目名称海安县海光西路(永安中路-中坝南路)改建工程 标段编号HAX201602042944112207;标段名称改建道路、桥梁、排水及电气工程等;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2月29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3月22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县海光西路(永安中路-中坝南路)改建工程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海光西路(永安中路-中坝南路)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海光西路 (2)工程规模:海安县海光西路(永安中路-中坝南路)改建工程位于海安县城内,全线整体为东西走向,本次招标范围:西起小焦港河,东至中坝南路,桩号K0+446.56至K0+913.12,本次包含:道路、沿线雨污水以及桥梁工程。 (3)招标范围:包括改建道路、桥梁、排水及电气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4月1日-2016年9月28日;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招标内容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HAX20160204 2944112207 改建道路、桥梁、排水工程等73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满足《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的要求(其中施工员和质量员(质检员)须为市政工程专业)和2015年9月16日发布的“关于对《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文件。 根据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资格审查和业绩认定等以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企业按诚信库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有关扫描件,并在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作为失信行为(不良行为)在全省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要求:无 (8)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国家级工程类中级职称(需提供中级职称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需提供相应的上岗证书(与现执业单位一致);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特别承诺;投标人承诺书。 (9)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10)特别提醒:本工程承包人项目组成员履约考核采用指纹与人脸识别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注意投标文件中相关人员的选用。 (11)其他:(1)取消集中踏勘现场环节;(2)投标人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入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进行网上电子报名; 3.2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9日到2016年3月22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22日9:00,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为全程化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评标系统,开标时须携带CA证书和刻有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的普通光盘(或U盘)至开标现场,本工程不接受远程解密。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3000、新点、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等招标信息同时在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46000.00元整,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网上缴纳、核对保证金。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支付方式有三种:(1)建行网银支付;(2)他行网银支付;(3)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电汇方式。无论哪种支付方式,都须在备注栏中顶格注明从系统中获取的保证金缴纳码。(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从“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其他”中下载。) 8.本工程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工程造价、市场信用评价2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 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评审标准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评审标准中明示。 2.1.1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无 企业信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项目负责人资格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满足《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的要求(其中施工员和质量员(质检员)须为市政工程专业)和2015年9月16日发布的“关于对《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文件。 根据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资格审查和业绩认定等以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企业按诚信库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有关扫描件,并在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作为失信行为(不良行为)在全省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国家级工程类中级职称(需提供中级职称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需提供相应的上岗证书(与现执业单位一致);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特别承诺;投标人承诺书。 联合体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改建道路、桥梁、排水工程等 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工程质量合格 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146000元 权利义务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工程建设标准”规定 2.2详细评审标准 2.2.1分值构成: 工程造价97分,总分100分。 2.2.3 (1)投标报价(96分) 以下两种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1。。。以此类推)。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2(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为7-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2,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2。。。以此类推)。 评标基准价C=A2×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以此类推)。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以此类推),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C=A2×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50%, 55%, 60%, 65%, 70%; 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 的取值范围,市政工程为86%, Q1、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5分,每负偏离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5投标报价合理性(1 分)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0.5%以上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 分。 说明: 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2.2.6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1. 市场信用评价(1-3分) 招标人将建筑施工企业市场信用动态考评得分作为评分因素,按照1%、1.5%、2%、2.5%、3%的比例(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纳入评分体系中。建筑施工企业市场信用动态考评得分按《关于印发〈海安县政府投资工程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海公管办发〔2014〕39号)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县城中坝南路12号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邮 编:226600邮 编:226600 联系人:徐祝明联系人:李益 电 话:0513-88869698电 话:0513-818195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