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德县珍珠寺文物保护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德县珍珠寺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已由以文物保函【2014】523号、青文物综【2016】40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德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现委托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贵德县珍珠寺 (2)招标内容:本次修缮包括珍珠寺中轴线文物保护修缮工程、院落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电力、电讯、给水、排水等)东西偏院排水疏导整治工程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内容计划工期 630001201605231405-01标段一文物建筑修缮与保护开始日期:2016年06月20日 结束日期:2016年09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包括古建筑维修保护)的企业;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度)文物维修保护工程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藏传佛教寺院维修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从业资格即文物保发(2006)28号明确的相关人员(或在中国古遗址保护协会公布的2015年文物保护工程人员考核通过人员名单中,业务范围必须有古建筑),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并提供本企业为本项目被授权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 3.5投标人须具有青海省文物管理局出具的资质备案证明。 3.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须提供三年内(2013-2015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5月23日至2016年0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30,在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11号青海测绘大厦3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备注:持下列证件、证书购买招标文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用于备案,原件审核后退回)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青海省文物局在青资质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图纸费用另行收取,在报名时与报名费一并支付。 (7)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6月14日 09时30分,地点为在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黄河路11号青海测绘3楼)。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 青海经济信息网(http://www.qhei.gov.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德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1860974785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11号青海测绘3楼 联 系 人:杜女士 电 话:0971-4383860 传 真:0971-4725888
2016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