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33836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衡阳富民路、东二路、宝塔路、蔡候路及纬二路等园林景观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富民路、东二路、宝塔路、蔡候路及纬二路等园林景观亮化工程由 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耒发改经开招(2016) 6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招标人为耒阳市经济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旭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富民路、东二路、宝塔路、蔡候路及纬二路等园林景观亮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耒阳市经济开发区 2.3 建设规模:园林景观亮化工程 ,投资约3600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2.4 工期要求: 总工期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 建设部80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园林景观亮化工程,投资约3600万元,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五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富民路东段(KO+000~K2+040段),建设长度约2.04km的园林景观工程及共计4km道路南侧路灯工程。第二标段: 富民路西段(K2+040~K4+000段),建设长度约1.96km的园林景观工程及共计4km道路北侧路灯工程。第三标段:东二路南段建设长度约1.29km的园林景观、人行道及路灯工程。第四标段:东二路北段建设长度约1.01km的园林景观工程和中小企业创业园B区园林景观工程。第五标段:宝塔路建设长度约1.56km的园林景观工程及共计1.56km道路路灯工程。 蔡候路建设长度约0.49km的园林景观工程及共计0.49km道路路灯工程。 纬二路建设长度约0.52km的园林景观工程及共计0.52km道路路灯工程。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6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公告之日起出具的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示近五年内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关键岗位人员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当每标段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招标人将实行随机抽取方式确定9家入围单位;当每标段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则全部入围。 4.2 当每标段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按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的规定从所有合格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9家投标人入围并参加投标。请已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8月5日16:30时整(截止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注册建造师)到耒阳市经济开发区二楼会议室参加抽签仪式,随机抽取9家投标人入围并参加投标。逾期到达及未按规定未签到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5.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每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内,采用现金交纳的无效,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提交账户、提交方式和截止时间为: 2016年8月 5 日16:30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日期为准)。账户名称:湖南省耒阳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开 户 行:耒阳市建行蓝天分理处账 号:430015805640500004946.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帐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耒阳市富民路、东二路、宝塔路、蔡候路及纬二路等园林景观亮化工程()标段”。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6.3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8月 1 日~2016年8月 5 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止,投标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拟任该项目注册建造师)携带: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投标申请人限报一个标段须清楚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注明本工程的授权)及本人身份证、③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若可通过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情况的,可不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和“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文件、营业执照且经年检合格副本、基本帐户的开户许可证、④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和技术负责人学历证书且提供关键岗位人员近半年(2016年1月-2016年6月份)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须可在网上查询并提供社保查询网站及密码)、⑤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回单(盖银行营业章),转帐须到户,开发区财政分局到账证明⑥公告之日起出具的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示近五年内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关键岗位人员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⑦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和无在建工程证明,以上资料须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和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入湘施工登记证》(①、②留原件,③、④、⑤、⑥、⑦验原件、留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到耒阳市经济开发区二楼会议室报名。(节假日休息)凡资料不全、超过时间者,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获取时间:报名截止日。 7.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 7.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 26 日9时00分,地点为耒阳市经济开发区二楼会议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
报名期限: | 2016/8/2至 2016/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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