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130525160023-001 所属地区 隆饶县 工程名称 隆尧县任敖公园景观提升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隆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工程地点 隆尧县城东部、太行路北侧 建筑面积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万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622.7452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3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隆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隆尧县财政局一楼) 联系人 李鹏慧 联系方式 0319-2605902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6-09-05 08:3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6-09-09 17:3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6-09-05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6-09-09 17:3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6-09-05至2016-09-09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隆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隆尧县财政局一楼) 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人:隆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工程名称:隆尧县任敖公园景观提升改造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已由 隆尧县发展改革局 以 隆发改投【2016】63号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 县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已落实资金 380.6005 万元 ,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隆尧县城东部、太行路北侧 2.2建设规模:主要包括道路铺装、驳岸施工、原有工程修缮和更换、雕塑、管理用房的建设及绿化、照明、给排水工程。 2.3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合同估算价:6227452元 2.6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核实。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先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系统报名后,提供以下资料到隆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隆尧县财政局一楼)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李鹏慧, 联系电话:0319-2605902。 4.1.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1.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手册或对账单)和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1.3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领取领取时间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时间、媒介 5.1本次招标公告时间2016年9月5日8时30分至2016年9月9日17时30分 5.2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 。 6、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及职称 李忠(建设单位人员) 王志强(招标小组负责人)、苗连军、高光华、李鹏慧、孟庆民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万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隆尧县 地 址:邢台市中华大街988号 联 系 人:李忠 联 系 人:李鹏慧 电 话:0319-6690090 电 话:0319-2605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