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丹东街道未利用地环境提升绿化工程(象山港路与东谷湖路西南侧)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上级拨款解决,招标人为 象山县丹东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造价:约30万元; 规 模:/; 招标范围:图纸范内的丹东街道未利用地环境提升绿化工程; 工 期: 3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报名携带: ⑴ 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⑵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⑶ 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⑷ 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⑸ 注册地需在本县行政辖区范围内投标企业; 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其中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不予过。 投标人抽签入围办法及数量要求: 1)当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时,从中抽签入围15家单位。 2)当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时,全部入围。 3) 入围单位最后以书面通知为准。 备注: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 2、企业介绍信的出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有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 月 / 日至 2016年 / 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万象路516号丹东街道办事处317室 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 陆仟元整,开标时提供现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6.2报名时间: 2016 年12月 5 日— 2016年 12月 7 日 16:30 时止(节假日除外)。 6.3报名地点: 丹东街道317室(万象路516号)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象山县丹东街道办事处 地 址: 象山县丹东街道万象路516号 联 系 人: 林工 电 话: 0574-65756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