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南凉遗址公园(一期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南凉遗址公园(一期工程)项目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2016】46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一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东市朝阳山片区 2.2总投资:公园景观工程约11120万元,游客接待中心约2434万元。 2.3计划工期:第一标段:2017年3月5日----2017年12月30日 第二标段:2017年3月5日----2017年10月30日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第1标段:公园景观工程,总用地面积162727平方米,包括硬质铺砖、水面、覆土绿地和实图绿地,种植水生植物、地被及观赏草、常绿及落叶乔木、灌木、新建景观小品等内容。 第2标段:游客接待中心,总建筑3550平方米。 2.6其他: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省外企业需具备有效的进青备案手册。 3.4第1标段申请人资格要求: 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具备市政专业或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5第2标段申请人资格要求: 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投标时必须和报名资料中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一致,不得发生人员变更。 3.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9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数量或通过资格预审申请的人数少于9家(含9家)时,则资格审查方式直接改为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6年12月16日至2016年 12 月 20 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5:00时,持以下资料前往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第1标段: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证(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一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市政或园林绿化),技术负责人其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第2标段: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证(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一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2月29日上午9 时30分,地点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同盛路万达广场2号楼公寓17层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文件密封不合适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平安区湟源路 联系人:蔡女士 电话:0972-8616754 邮政编码:810699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同盛路万达广场2号楼公寓17层11711室 联系人:陶女士 电话:0971-4716011 传真:0971-4716012 邮政编码:810000
2016 年12 月 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