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桂城滨水绿道(体育公园至沙尾段)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697184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桂城滨水绿道(体育公园至沙尾段)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1.招标条件
桂城滨水绿道(体育公园至沙尾段)提升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对佛山水道(体育公园至沙尾段)沿线绿道的贯通及涂刷,沿线种植开花乔灌木、花草等。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约为人民币 1200 万元。
2.3 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内完工,工期始计时间为评标公示完毕后起计,具体以招标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其中2017年1月25日前必须完成波斯菊的播种工作;2017年2月25日前必须完成乔木种植,2017年3月25日前必须完成驿站主体工程的建设(包含装修)。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本工程为对佛山水道(体育公园至沙尾段)沿线绿道的贯通及涂刷,沿线种植开花乔灌木、花草等,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5 承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等。综合单价包干。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关于加强桂城街道各类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意见》、《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等现行规定的标准、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符合以下资质条件:
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不需考评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http://119.145.135.38/fscx/web/index_build.do)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考评情况”栏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网页打印件需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以园林绿化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有经广东省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发出的园林项目负责人证书。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4.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6 年  6 月至 2016  年 11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等专业职称】
4.5.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
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6 年 6  
月至 2016 年 11 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
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地点:桂城街道办事处南门右侧(平洲培德路))接受投标报名。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先到佛山市内的建设银行现金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领取招标文件、光盘等资料。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人户名: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②收款人账号:44001660043052500330;③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平支行;④款项来源:滨水绿道工程;⑤缴费金额:800元。备注:“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银行要求必须填写,则填写“桂城街道”。
5.2报名时间: 2016 年 12 月 21 日  9  时 00 分起至 2016 年 12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报名。
6.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1 月 12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6年 1 月 12 日08时30分~09时3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桂城街道办事处南门右侧(平洲培德路)。
7.3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进行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资料。
7.3.1投标人可委派特定人员(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到场,开标前将对特定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出席开标会特定人员信息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企业技术负责人持公司出具证明书)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则视为投标人的特定人员未到场。特定人员核对身份证后即可离场。
7.3.2授权代理人和特定人员如为同一人,特定人员必须全程出席开标会议。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交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人员相关证书、社保证明材料、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款项银行凭证、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递交的资料。投标人提交证照原件时应将所有证照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款项银行凭证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除外)密封在同一个有拉链的密封袋内,,招标代理在收取原件时不对原件进行逐一核对;待开标会议结束后,招标代理再对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和候补入围投标人的证照原件进行拆封并逐一核对收取,其他投标人的原件退回。
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相关证照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投标文件初
步评审将不予通过。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p.cn/)、桂城政务信息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中标人若未在评标公示期满后次日内按时递交履约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0.4波斯菊播种工作是本项目的重要节点,必须在2017年1月25日前完成,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到各种因素,中标人若不能在2017年1月25日前完成波斯菊播种工作,招标人有权扣除中标人50%的履约保证金,并上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诚信投标。
10.5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4座920室
联 系 人:潘先生联 系 人:李小姐、易小姐
电 话:电 话:0757-86237552
传 真:传 真:0757-86235723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hongmaofszb@163.com 


2016年 12月20日<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

报名期限: 2016/12/21201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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