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主要支流贺江整治工程贺州市八步区贺街段防洪堤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贺州市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16年第三批国家重大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贺财农[2016]94号)下达了投资计划,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自治区补助资金及市县配套资金。项目法人为八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八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贺州市水利局备案,备案文号为贺水招标备案〔2017〕1号,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拟建广西主要支流贺江整治工程贺州市八步区贺街段防洪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沿贺江左右岸及大宁河右岸布置,分为贺江段和大宁河段。贺江堤段堤防自李家村起,沿贺江左岸布置,一直到鸬鹚岛,横穿鸬鹚岛与大宁河右岸堤防相连,大宁河段堤防自双瑞岭开始,沿大宁河右岸布置,至鸬鹚岛与贺街东堤形成封闭。 2.2 工程建设地点:广西贺州市八步区贺街镇。 2.3建设规模:工程主要包括贺街东堤(贺江段和大宁河段)、贺街西区护岸。本工程贺街东区治理贺江河道总长4.8公里,治理大宁河河道总长4.05公里,新建堤防总长9.388公里,新建护岸6.745公里,新建交通闸1座,排涝闸4座,穿堤涵管1座,附属建筑物主要有水渠1座、排水管10处、步级82座。贺州市防洪体系为堤库结合,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贺街镇位于主城区下游26公里,可自成防洪堤体系,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洪水,排涝标准按自排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洪水设计,抽排标准按内外江雨洪同期1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洪水设计。工程估算总投资12321.89万元。 2.4 招标编号:贺水招标备案〔2017〕1号。 2.5工期要求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作开始时间暂定为2017年03月20日,完工日期为2019年06月15日,合同总工期816日历天(具体时间为以合同约定为准),缺陷责任期为一年。 节点工期:①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取得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3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②2019年06月15日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达到试运行条件。 2.6招标范围:广西主要支流贺江整治工程贺州市八步区贺街段防洪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总承包,作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整治河道、防洪堤、护岸、排涝闸、交通闸等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施工管理总承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申请人必须同时具有: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灌溉排涝)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到期正在办理延续手续的须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亦不接受分公司或分院的投标。 3.2财务要求:最近三年(2013~2015年)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中每年的净利润均不得有亏损。 3.3业绩要求: 申请人在近3年(指从项目初步设计批文签署的日期起,至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截止之日止3年内,即2013年至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截止之日)内有承担过新建的防洪工程的勘测设计工作业绩(防洪工程单个项目业绩投资达8000万元及以上)(需同时附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初步设计批文。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 □合法的分包工程算业绩 合法的分包工程不算业绩 3.4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申请截止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设计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申请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证明其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在资格预审会时核查(并将复印件装订于申请文件中)。 3.5 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申请人在职职工。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或水工建筑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申请人在职职工。 (3)施工管理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或水工建筑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申请人在职职工。 3.6 其他要求 3.6.1申请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申请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上一季度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事业单位的,可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3.6.3 申请人若不具有工程施工资质,需在中标后将工程施工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且发包之日起前一年内无不良记录,申请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后将施工单位的名称、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名单、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在签订发包合同前)等资料报贺州市水利局备案。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由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2017年01月13日至2017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电话:0774-5137812、0774-5268001。 发售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 发售方法:请已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同时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水利行业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备验。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1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八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 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中路39号 邮 编:542800 联系人:兰彩丽 电 话:0774-5287755 传 真:0774-529462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贺州市新风街26号(贺州市审计局对楼) 邮 编:542800 联系人:邓微微 电 话:0774-5137829 传 真:0774-5137829 电子信箱:gxjianyu@163.com
招标人:八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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