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10083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吉林 | ||||||||||||||||||||||||||||||||||
工程名称: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绿化养护维护项目(1至6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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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绿化养护维护项目(1至6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绿化养护维护项目(1至6标段) 项目编号:GXTC-1768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守华 项目联系电话: 0431-815011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大厦 联系方式:任守华 电话 0431-815011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建 电话:0431-89864344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8663号成基商务中心B座10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GXTC-1768008 1.招标条件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绿化养护维护项目(1至6标段)项目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投资比例100%。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项目单位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绿化养护维护项目(1至6标段)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2.3 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2.4 工期要求:2017年3月15日开工至2019年3月14日竣工,共计730日历天,实际开始实施日期以委托人的书面通知为准,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并办理移交手续后为止。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已落实。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要求,依据吉建管【2015】9号文件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近三年(2014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同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 3.2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职称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承诺函原件)。 3.3 供应商应具有2016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的相关材料及近三年(2013、2014、2015)财务审计报告 3.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阜建筑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企业信誉须良好,开标时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信誉情况)。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供应商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0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参加本项目1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只允许在1个标段中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2 月13日至 2 月 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卫星广场成基大厦B座,10层1003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证明文件如下: 1)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供应商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职称资格; 4)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13、2014、2015年) 6)近三年供应商业绩证明材料原件(2014、2015、2016年,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以及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1标段:1000元、2标段:800元、3、4、5、6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9日9时00分,地点为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大厦4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采购人联系电话: 0431-81501118 技术咨询电话:0431-81501940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卫星广场成基商务中心B座10层1003室 联系人:王建 电话:0431-89864344 邮箱:2232574732@qq.com
2017年2月13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52.319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2月13日 09:00 至 2017年02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8663号成基商务中心B座1003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3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3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大厦4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标段:1000元、2标段:800元、3、4、5、6标段:500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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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7/2/13至 2017/2/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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