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内江市东兴区旅游休闲绿道小青龙河湿地公园一期后续工程——沿线路灯调整工程施工 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GC20170522035 内江-东兴区 2017年05月22日发布 2017年05月25日15时00分截止
一、本项目经内江市东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内东区发改[2017]66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201709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内江市东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 内江市东兴区旅游休闲绿道小青龙河湿地公园一期后续工程——沿线路灯调整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 东兴区旅游休闲绿道小青龙河湿地公园一期 实施时间 20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对沿线路灯重新布局,铺设电缆(详见图纸) 建设资金 财政资金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内江市东兴区旅游休闲绿道小青龙河湿地公园一期后续工程——沿线路灯调整工程施工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格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13年以来至今完成3个已备案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湿地公园路灯改造工程),且项目经理完成1个类似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3、拟派此项目的所有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社保真实且无再建工程。4、省外企业必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按照《川建发(2008)24号》执行;5、若采用A种方式交纳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应在转账上注明“内江市东兴区旅游休闲绿道小青龙河湿地公园一期后续工程—沿线路灯调整工程”,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把复印件以传真或直接递交的方式送达至比选人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7年05月22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7年05月25日15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内江市东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户银行:建行内江东兴支行 账 号:51001687908051510970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备注 施工1E.固定价/68.003.40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7年05月25日15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内江市东兴区住建局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星桥街72号)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内江市东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72号 邮 编:641000 联 系 人:黄君 联系电话:0832-2272151 传 真:0832-2271557 电子邮件(E-mail):
2017年05月22日 (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