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7221706130102项目名称东海县府苑路缺株苗木补植及园路铺设、金牛公园苗木补植及透水混凝土沥青园路铺设、城区绿化护栏(挡土墙)安装工程 标段编号3207221706130102-BD-001;标段名称东海县府苑路缺株苗木补植及园路铺设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7年6月15日公告结束时间2017年6月20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东海县府苑路缺株苗木补植及园路铺设工程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编号:320722170106130102-BD-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府苑路缺株苗木补植及园路铺设工程已由东海县住建局以东住建发【2017】1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财政拨付(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友情提醒:本次招标的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分别为:一标段:东海县府苑路缺株苗木补植及园路铺设工程(标段编号320722170106130102-BD-001)、二标段:东海县金牛公园苗木补植及透水混凝土沥青园路铺设工程(标段编号:320722170106130102-BD-002)、三标段:东海县城区绿化护栏(挡土墙)安装工程(标段编号:320722170106130102-BD-003),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名参加三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为一标段先、二标段其次、三标段最后,如投标人中标其中一个标段则不能参与下一个标段的抽签。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东海县府苑路缺株苗木补植及园路铺设工程 2.工程地点:东海府苑路 3.工程类型: 园林绿化工程 4.工程规模:补植重阳等乔木333株,色块及地被植物2800平方米,彩色透水混凝土园路3060平方 5.招标范围:园林绿化及园路铺设工程施工承包 6.招标合同价(抽签价):98.6113万元 7.工 期: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6月26日 8.资金情况:财政,已落实 9.质量标准及等级: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等级为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如下: 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4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同时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1.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1.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1.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按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解除锁定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d.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内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2、不得存在的情形 2.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2.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10】13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文、连建招(2009)27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3.2、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3.3、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 3.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5、依据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拟安排的项目经理应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为2017年3月、4月、5月其中任意一个月均可)。社保证明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获取。 2、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0日。 说明:1、依据省电子化招标文件精神,已经取消投标人报名环节,投标申请人(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在系统内直接看到获取招标文件,不再有“我要报名”的模块提示。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下载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5元,售后不退。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姓名:李仕龙、电话:18662456928。 五、其它要求: 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光盘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4、备用介质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仅建议投标人以光盘为介质自行刻录备用介质文件并以刻录成功为准。该光盘自行选择采用专用光盘还是自备光盘;刻录的电子投标文件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开标时作为备用光盘递交,备用光盘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依据相关规定, 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与光盘(非加密) ,前项不能读取,可按后项评审。 5.本工程异议与投诉执行苏建规字(2016)4号文件。 异议受理单位: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18-85110091 投诉受理单位:东海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518-87290252 6、电子标书制作:/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东海县招标办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 总部(南京):025-96010 13505156040 徐琢煜18005133017 江苏CA驻连地: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季金辉小区南,东方瑞园小区北)。联系人:孙莉莉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杭云飞 13585204543 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李仕龙 18662456928 黄桂松15896100880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2017年6月23日上午9:30之前完成网络上传并按时到达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二室(东海县晶都大道建设局西侧,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七、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价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法。 (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商务条款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名单。名单确定后,招标人应当邀请所有投标人复会,并当场公布评审结果。 (2)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3)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报告。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地址:东海县晶都大道北 招标人邮编:222300 招标人联系人:王玉平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凤凰国际大厦十二楼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加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110091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东海县府苑路缺株苗木补植及园路铺设工程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编号:320722170106130102-BD-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府苑路缺株苗木补植及园路铺设工程已由东海县住建局以东住建发【2017】1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财政拨付(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友情提醒:本次招标的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分别为:一标段:东海县府苑路缺株苗木补植及园路铺设工程(标段编号320722170106130102-BD-001)、二标段:东海县金牛公园苗木补植及透水混凝土沥青园路铺设工程(标段编号:320722170106130102-BD-002)、三标段:东海县城区绿化护栏(挡土墙)安装工程(标段编号:320722170106130102-BD-003),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名参加三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为一标段先、二标段其次、三标段最后,如投标人中标其中一个标段则不能参与下一个标段的抽签。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东海县府苑路缺株苗木补植及园路铺设工程 2.工程地点:东海府苑路 3.工程类型: 园林绿化工程 4.工程规模:补植重阳等乔木333株,色块及地被植物2800平方米,彩色透水混凝土园路3060平方 5.招标范围:园林绿化及园路铺设工程施工承包 6.招标合同价(抽签价):98.6113万元 7.工 期: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6月26日 8.资金情况:财政,已落实 9.质量标准及等级: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等级为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如下: 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4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同时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1.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1.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1.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按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解除锁定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d.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内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2、不得存在的情形 2.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2.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10】13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文、连建招(2009)27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3.2、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3.3、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 3.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5、依据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拟安排的项目经理应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为2017年3月、4月、5月其中任意一个月均可)。社保证明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获取。 2、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0日。 说明:1、依据省电子化招标文件精神,已经取消投标人报名环节,投标申请人(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在系统内直接看到获取招标文件,不再有“我要报名”的模块提示。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下载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5元,售后不退。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姓名:李仕龙、电话:18662456928。 五、其它要求: 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光盘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4、备用介质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仅建议投标人以光盘为介质自行刻录备用介质文件并以刻录成功为准。该光盘自行选择采用专用光盘还是自备光盘;刻录的电子投标文件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开标时作为备用光盘递交,备用光盘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依据相关规定, 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与光盘(非加密) ,前项不能读取,可按后项评审。 5.本工程异议与投诉执行苏建规字(2016)4号文件。 异议受理单位: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18-85110091 投诉受理单位:东海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518-87290252 6、电子标书制作:/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东海县招标办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 总部(南京):025-96010 13505156040 徐琢煜18005133017 江苏CA驻连地: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季金辉小区南,东方瑞园小区北)。联系人:孙莉莉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杭云飞 13585204543 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李仕龙 18662456928 黄桂松15896100880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2017年6月23日上午9:30之前完成网络上传并按时到达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二室(东海县晶都大道建设局西侧,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七、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价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法。 (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商务条款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名单。名单确定后,招标人应当邀请所有投标人复会,并当场公布评审结果。 (2)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3)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报告。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地址:东海县晶都大道北 招标人邮编:222300 招标人联系人:王玉平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凤凰国际大厦十二楼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加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110091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