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阳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二期(C2标段) 2017年06月27日 招标编号:晏圣〔2017〕宁招字第022号 开标时间:2017-07-17 所属行业:土木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安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宁德市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晏圣〔2017〕宁招字第02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穆阳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二期(C2标段) 已由 福建省水利厅 以 闽水水政(2016)2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安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及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安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位于福安市穆阳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设福安市穆阳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二期)葛兰坂桃花源公园及过河汀步、公厕等(不含景观灯部分),工程部分总投资约17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图纸和本工程控制价报告书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6735899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3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水利部分应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市政部分应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①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②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考核B证; (1)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临时执业),按规定应参加继续教育的,还应附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证明。 (2)若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二级临时执业),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由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单位作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 08 时 30 分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17 时 30 分(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通过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faggzyjyzx.com)网站进行在线购买 ,招标文件每份(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售价 300 元,图纸售价300元 (自愿购买),以上资料出售,售后不退。若投标单位需开具正式发票,可在投标截止日后3天内持支付凭证前往招标代理公司调换。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购买后如需纸质标书请务必自行联系招标代理企业;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不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也不要求投标人拟派人员前往开标现场开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 月 17 日上午8 时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若购买或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5.2. 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如遇网络通信、供电等因素导致平台解密故障的(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除外),平台将在解密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启动补救措施,保障投标解密工作有序进行。企业需使用深圳CA进行签章,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逐页检查投标文件的电子签章是否完整。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的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70-519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21:00,周六08:30-17:30)。 5.3. 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给代理公司电子光盘和纸质文件(一份资格审查文件及一份商务文件)。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20万元,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主办方递交投标保证金 。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网银)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福建省建筑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3)宁德市建筑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4)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可采用在本省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5)银行保函;(6)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备注: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①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须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保险凭证、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安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安市阳头广场水岸明珠 电话: 13860637500 联系人: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蕉城南路103号坤元大厦1503,邮编: 352100 ; 电话: 0593-2922391 ,传真: 0593-2922391 联系人: 林女士
交易中心名称: 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址: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10号(图书馆一楼); 联 系 电 话 : 0593-2130366
监管部门名称:福安市水利局 电话:0593-6565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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