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省道(济军基地机关区段)绿化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人民政府委托,就310省道(济军基地机关区段)绿化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承包能力的投标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 代理机构名称: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银座城市广场13栋B座4楼东A03室 工程名称:310省道(济军基地机关区段)绿化改造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东河政采2017-199号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 工程规模:安装花岗岩路沿石5123米。人行道3202平方米,硬化面积3056平方米,雨排1100米,石质栏杆170米等。计划投资约260.6万元 资金来源:镇财政自筹 工程地点:孤岛镇区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与工程施工投标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到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银座城市广场13栋B座4楼东A03室)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印制二维码标识)]、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证明资料(须体现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截图的打印页]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二份。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无法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提供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为2016年7月(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证明资料。 投标企业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报名截止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代理机构持书面申请函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 2、方式:现场报名,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谢绝邮购。 3、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7月27日14时30分至2017年7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东营市东城银座城市广场13栋B座4楼东)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7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东营市东城银座城市广场13栋B座4楼东)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0546-8085536/13255607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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