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62454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山东 |
工程名称: |
河口经济开发区祥河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河口经济开发区祥河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概况招标人名称:山东河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河庆路175号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6号(府前大街与莒州路交汇处西南角)南侧三层楼二楼项目名称:河口经济开发区祥河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编号:东河政采2017-203号 二、工程规模:自海宁路向西新建道路长约163米、宽18米,配套两侧雨污排、路灯、绿化、人行道。具体做法详见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施工分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约244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包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质量要求:合格。安全目标: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施工投标企业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参与投标的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承担在建项目。 3、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等行为,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标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出具之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四、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7年7月19日至7月25日进入东营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企业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已报名建造师不允许更换。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企业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6号(府前大街与莒州路交汇处西南角)南侧三层楼二楼]进行现场报名。其中2017年7月24日、7月25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同时在东营市河口区河滨小区6号楼2单元501室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不成功者,网上报名无效)。报名工程施工的投标人提供本企业的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使用“三证合一新码” 或“五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带有该资质证书的二维码标识)、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河口区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河口区以外的投标人须开具东营市清欠办出具无拖欠证明,并到河口区清欠办盖章确认)、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须体现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的网页截图打印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企业所报建造师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网上报名凭证】。备注: 1. 社保证明材料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投标人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参保人员社保查询信息,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2.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 社保证明材料须为2016年7月1日(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工本费叁佰元整(¥300.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黄河口网》上发布。联系人:苏先生联系电话:0546-8096655 15318375020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河口区监察局、河口区审计局、东营市河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546-3665927 0546-3652391 |
报名期限: | 2017/7/19至 2017/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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